很多小伙伴留言想了解关于河南环卫垃圾车不让上牌的一些详细内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河南环卫垃圾车不让上牌相关的信息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任何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需要悬挂车牌,但在西安市鄠邑区,有57辆环卫车挂的是自制车牌。鄠邑区城管局称,环卫车辆未挂牌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今挂牌必须满足国五标准,而这些国三国四的环卫车难以挂牌。(7月20日《华商报》)
环卫车挂“自制号牌”穿梭街头。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注意到,挂着“鄠邑环卫”等自制车牌的环卫车,前挡风玻璃上没有粘贴车辆年审合格标识,仅贴有交强险标识。而从交强险标识看出,有些车辆从2014年就开始使用了。由此可见,这确定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现在,许多问题,只要一被贴上“历史遗留问题”的标签,在解决时间的反序上,往往就会被“理所当然”地打入无限期拖延的另册。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城市中总也拆不完的各种违法建筑、小垃圾堆长高变“垃圾山”、各自为政下的路边“电线杆森林”,以及各种网线、电源线交织而成的“蜘蛛网”,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历史遗留问题”。
而像黑龙江齐齐哈尔20年无人过问的黑臭水体、江苏泰兴被非法倾倒的数万吨污泥,就是其中的典型样本。
更值得注意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一个共同特点:“责任无主”、“追责难行”,哪怕“按理说有责任”,也会因其属“历史遗留问题”,而可得到豁免。
今天(7月20日)《新京报》的一条新闻说,云南镇雄两少年被当地的一座垃圾山夺去了生命。这座夺命的垃圾山,显然也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遗憾的是,在其年复一年长高的过程中,当地似乎并没有在意其同时“长大”的隐患,及至“夺命”,当地也未拿出破解之策。
新闻最后一句话,意味深长:“……垃圾车司机老蒋……照例把车开到垃圾山旁,按下按钮,七八方垃圾倾泻而下。”新闻的话外音告诉我们,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未因夺了两条人命而结束“历史”。而既然问题可以继续,也就理不到追责这档子事。这才是“历史遗留问题”更可怕的地方。
扯得有点远。回到“57辆环卫车挂自制车牌”的“历史遗留问题”上来。鄠邑区城管说,因涉事环卫车属于国四标准,未达到要求的国五标准,所以无法上牌。并称这个问题在各地比较普遍。这意思是说这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牌照车辆不准上路行驶。自制车牌的环卫车开进城市的大街小巷,而且经年累月,这是公然进行违法行为,其对社会的反向示范作用多大,可想而知。环卫车不达标,便自制一套车牌,任其上路,城管“跨界”当交警,也不能这么做。再多借口,也不能成为机动车不上车牌的理由。
本来,城管“执拗”,只要交警依法办事,本着“城管违法与庶民同罚”的原则,环卫车按规定挂车牌,也不会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报道说,当地交警此前曾多次要求城管尽快上牌落户,光《整改通知书》就发过好几次。今年1月19日,一辆环卫车还出过一起碰撞事故,负全责。不挂牌的环卫车“*奔”出事情来了,交警为何还不采取更严厉的执法措施,而是仍任其挂自制车牌?要是换了普遍市民,你执法还会这样软绵绵的吗?
借由“历史遗留问题”的现实问题,本来多为主观因素造成,却每每被端出一大堆客观原因搪塞过关。这是众多基层治理*象的一种表现。就此看,很有必要给基层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划一个界,并来一次总清算。看看有多少早该解决的问题,被拖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有多少法外“自制”的部门“土法”,有多少慢作为、不作为、*作为,谁该领回责任?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历史遗留问题”,或许才会有解。(马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