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明于1962年出生,湖南省长沙市人,研究生学历。湖南万家丽家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沙市志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他所独资创办的长沙市志发实业有限公司、湖南万家丽家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系全国知名企业,万家丽商标是商标国际分类第35类、中国流通领域唯一由国家工商管理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黄志明 - 任职情况曾任长沙市第八届、九届政协委员、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第九届政协委员。现任长沙市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长沙芙蓉合作银行董事会董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督员、湖南省光彩事业协会副会长、湖南省总商会副会长、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副会长、亚太华商联合会副会长、世界华商联合会副理事长、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黄志明 - 职场成就黄志明独创的万家丽模式规范了湖南建材行业,改变了湖南建材行业原来根本不标价、无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保证的传统模式,将现有的市场做成一个“明码标价,明折明扣”的诚信市场,结束了传统市场脏*差甚至连价格都不标的混*历史。 首创市场以实样间的形势作为商品展示。消费者只要进入万家丽,未装修就能预先感受到新居的效果,首创“先行赔付”制度和严格的招商准入制度;首创和严格实施市场商户末位淘汰制度;首创流通领域售后服务上门回访制度和售后服务质量跟踪管理服务制度;首创一站式服务体系;首创市场出资,各品牌受益的推广机制;一系列重大举措在湖南及全国各地的建材行业及商业流通领域纷纷效仿,立即得到了国家商务部、中国建材工业协会和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以及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的共同认可,并由上述部门一把手: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所长任兴洲、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秘书长于景泉、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物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余盛华等6人组成调查小组来湖南万家丽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将这一独创经营――经营者的成功模式称之为“万家丽现象”,并认定为“万家丽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
他独创的万家丽模式“经营经营者的经营者”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黄志明 - 个人荣誉黄志明曾被**长沙市芙蓉区委、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评为唯一的一个:“牵手芙蓉,辉煌十年--创业之星”,历年“芙蓉区优秀企业家”及“影响湖湘、感动星城2007年度十大经济新闻人物”、“全国家居建材业十大优秀总裁”等称号。
个人获奖情况: 2006年2月,**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授予:“长沙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06年8月,被长沙市人民政府评为“长沙市再就业先进个人”。 2007年元月,被长沙市人大**会评为“长沙市优秀人大代表” 2007年元月,被长沙市人民政府评为“2006长沙市十大慈善人物”。 2007年1月,被省政协办公厅评为“湖南省1987-2007,20年重要新闻人物”。 2007年5月,被湖南省工商联、湖南省总工会评为:“全省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 2007年5月,被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工商联等部门评为:2006年度“湖南十大杰出经济人物”。 2007年7月,被**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04年12月,被评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 2006年11月,被评为:“2005-2006年度全国建材家居市场十大总裁”。 2007年7月,被评为“中国骄傲・第五届中国时代十大杰出企业家”。 2008年荣誉当选“优秀中国特色十大魅力领**物”。 2008年被评为: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杰出人物。 2008年被评为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建材流通风云人物。 2008年被授予:中国品牌建设实践创新贡献奖。 2008年被评为“2008首届中国杰出湘商”。 2008年10月被评为“中国诚信企业家”。 2009年5月被评为“建国六十周年共和国功勋企业家”。 2003年6月,因为他超前的开拓创新精神,创造了“万家丽模式”这个先进业态模式,引领了国内建材行业市场升级换代,被CEO国际名人交流中心授予“CEO国际开拓创新人才奖”,并记入《世界名人录》。 2008年评选为“2008最具社会责任感之华商领袖”。 2009年1月被聘为“世界华商联合会副会长”。
黄志明 - 人物评价湖南省社科院朱有志院长一行在考察研究了万家丽现象后,曾高度评价黄志明先生:“具有独特超前的思维,具有艰苦创业的精神,具有诚信经营的理念和奉献赤诚的慈善情怀,其企业经营规范,管理有方,实现了多方盈利,具有极大的创新发展前景,黄志明先生缔造的‘万家丽模式’引领了全国家居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行业提升换代,是值得予以充分肯定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