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王宝强和马蓉又上热搜了。
作为王宝强自导自演的处女座电影《大闹天竺》,因为在对外宣传时,马蓉出现在出品人名单中,进而遭到网友的**。
部分吃瓜群众甚至高喊:这还了得,不能让马蓉占了便宜,亏了宝宝,必须**《大闹天竺》啊。
在新浪微博发起的一项调查《大闹天竺你会去看吗》中,有3万网友参与调查。其中,41.5%的参与者投了“不看,不能让马蓉分红”的票,占比最高。
该**持续发酵,从舆论的反应来看,显然此举也引发了《大闹天竺》宣传危机。好在片方应对迅速,在百度百科《大闹天竺》的词条中,将马蓉从一栏中撤下。
现在,该词条中的出品人为任晓妍,这一参考资料的来源显示为《时光网》 。
但是,在《时光网》的登记信息中, 制作人-出品人的名单里,马蓉还赫然在列。
这种情况,不免让人有些费解。到底是片方工作疏忽,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先来说说马蓉为什么会出现在《大闹天竺》出品人之中。
根据媒体报道,在历经了几次股权变更之后,马蓉从北京宝亿嵘影业的自然人股东名单中消失,但是,宝亿嵘影业的法人股东即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作企业,其投资人名单里马蓉在列,间接持有29.69%的股份。
所以,马蓉还是《大闹天竺》**出品方宝亿嵘营业的控股人之一,马蓉还是出品人。
截止到目前(9月20日),面对马蓉挂名出品人这次**可能引发的重大公关危机,王宝强本人以及《大闹天竺》官方依然没有正面回应。
不过,腾讯娱乐从可靠知情人处获得的消息称:“其实该电影目前的出品人还暂未确定”。
那么,马蓉出现在出品人名单中,可能遭到网友**甚至影响到票房的收入,这一点宣传方不可能预料不到。为什么《大闹天竺》宣传方还要把马蓉名字写上去?
综合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是宣传方故意制造话题,引发舆论对《大闹天竺》的关注度。
(如果是介个套路,结果遭到网友**,实在得不偿失)
二是宣传方考虑不周全,工作出现了纰漏。
(宝强的电影处女座,很有可能毁在合作伙伴手上。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三是马蓉施压,出现在电影出品人中,是一种“亮剑”行为。
(阴谋论从来不乏生存的空间)
回头再看这个事情,其实呢,不管马蓉是否出现在《大闹天竺》出品人的名单中,她作为实际的出品人之一,都会从中获得票房的分红。
马蓉到底会从《大闹天竺》的票房中得到多少呢?《中国经营报》认为,10亿保底票房有可能被分割。
按照部分吃瓜群众的逻辑,如果按照均分夫妻共同财产来算,马蓉会分得5亿票房的收入。
*怕就算数学再不好的人,也知道这是不~可~能
还有新兰微博认证为上海维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员 的 “娱家二少”,在其专栏文章中,给吃瓜群众算了一笔账:
这个结果还算靠谱一些,不管多少,反正马蓉作为股东之一,理论上可以获得票房粉红收益。
请注意,目前一切所说的,都是“理论上”。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大闹天竺》上线的时间。
《大闹天竺》的上映日期是12月23号,距离这个日期还有近100天的时间。在这100天的时间里,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数?
比如说,期间王宝强与马蓉达成了离婚协议,或者再度通过股权变更方式,与马蓉在经济上没有了瓜葛,票房收入与马蓉自然也就无关了,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傻根”的婚变**已经证明了“傻根不傻”。
捋清了这些问题之后,该说一说吃瓜群众们**《大闹天竺》的逻辑,很简单很纯朴:
1、不看电影是因为马蓉会从票房里分红,和电影质量无关。
2、以后王宝强还会拍还会演,至少这一部不给马蓉钱。
3、一部电影而已,粉丝心里都明白,不是不看这一部以后就不支持了,要明白这次花钱是给了谁。
这些理由看似好有道理的样子,细细想来,却又不能让人苟同。
新浪认证微博为“随煮娱”的网友一语道出整个事情的核心关键:
所以,要不要**《大闹天竺》,真不是钱的问题。
到底要不要**王宝强的电影,最终还是要看电影本身的质量。
如果电影艺术质量不过关,对不起,眼睛雪亮的群众一定不会掏钱买票。
如果电影艺术质量上乘,值得一看,有没有马蓉出现又如何?
最后,再借用一位青年作家的话:
“ 我们总以为真凶是别人,却忘了帮凶是自己!” 其实,大多数公众情侣被拆散的始作俑者,不是他们自己,不是变质的情感,而是舆论,是逼迫,也是你!不仅炮轰了生活,更肢解了挽回生活的余地。也许人家都释怀了,但怎奈你咬着不放。
宝宝的真爱粉们,也该释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