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乘客坠亡案被告已签认罪书 签认罚书有什么作用呢?

  货拉拉乘客坠亡案被告已签认罪书

  【货拉拉乘客坠亡案被告已签认罪书】9月10日上午,湖南长沙,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坠亡案开庭。家属称,进行罪轻辩护的律师告知,周某春已经签署认罪认罚书,检方量刑建议为判1年,可适用缓刑。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则告知,9月9日下午会见了周某春,并就无罪辩护进行了交流。

  8月19日下午,周某春妻子聘请的律师郭雄伟称,8月13日,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以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岳麓区**提起公诉。

  8月13日,周某春的妻子通过认证微博“可怜的橄榄树”发声称,她已经向岳麓区人民**提交《关于拒绝法援律师的报告》称,她拒绝法援律师,希望能由其聘请的律师为丈夫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表示:关于罪与非罪,我做一个假设,如果女孩发现偏航有异议,司机没有给相应的解释,然后女孩很明确表示要求停车,甚至作出不停车我就要跳车的表示或行为,司机在前期有时间处理的情况下仍不减速、停车,甚至言语**女孩,导致现在的后果给司机定罪我认为完全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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