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跳车**司机获刑1年 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货拉拉跳车**司机获刑1年

  【货拉拉跳车**司机获刑1年】10日,一则#货拉拉跳车**司机获刑1年#在网上引起掀然**。9月10日,备受关注的“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迎来宣判时刻。长沙市岳麓区人民**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一年,缓刑一年。

  **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

  事实上,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他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因而,**判处其****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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