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东人物简历(个人资料简介)

李惠东,男,**,1962年9月生,山东泰安人。1996年2月加入民革,1985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科技大学金属腐蚀与防护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

现任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民革**副**兼秘书长,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人物履历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动力系电厂化学专业本科生,获学士学位

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85年9月至1990年9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反应堆工程研究所共青团总支副书记

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北京科技大学金属腐蚀与防护专业博士研究生,获博士位

1994年7月至1997年12月,山东矿业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副教授、院学术委员

1997年12月至2005年2月,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副市长

2005年2月至2008年11月,民革**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兼调研部部长

2008年11月至2016年7月,民革**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2016年7月2016年12月,民革**秘书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民革第十二届**副**兼秘书长

2017年12月至2018年03月,民革第十三届**副**兼秘书长

2018年03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民革**副**兼秘书长,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山东省第八届政协委员;

民革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民革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委,民革泰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委、第四届委员会主委。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18日,在民革十二届五中全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李惠东同志当选为民革第十二届**委员会副**。

2017年12月,当选中国***革命委员会第十三届**副**。

2018年1月2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李惠东为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018年3月16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次会议通过任命:李惠东(**,**)同志为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

原文链接:,转发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