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季壮简介简历(个人资料介绍)

叶季壮(1893―1967年6月27日) 原名毓年,字耀周。**家。1893年出生于中国广东省新兴县。贫苦农民家庭出身。1915年创办学校,进行民主、科学的启蒙教育,组织新兴育才学术研究社,后受聘任《四邑平报》社长兼总编辑。

,生平简介   叶季壮(1893―1967年6月27日)原名毓年,字耀周。**家。  1893年出生于中国广东省新兴县。贫苦农民家庭出身。  1912年9月考入广东省立法政学堂,1914年毕业。曾在江门、新兴等地当过见习司法官、县署总务科科长。  1915年创办学校,进行民主、科学的启蒙教育,组织新兴育才学术研究社,后受聘任《四邑平报》社长兼总编辑。  1925年6月**成立江门总工会和支援省港大**的**委员会。率领江门工人****,要求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同年底加入中国***。  1926年任**广东区委巡视员、江门支部书记。  1927年1月至4月任**广东四邑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兼任广东新会县委书记。同年5月至1928年1月任**广东五邑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兼**广东新会县委书记。  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  1929年到香港,任**广东省委机关报《香港小日报》总经理兼编辑。7月奉命与张云逸赴广西从事兵运工作。抵达南宁后,任广西警备第四大队财政委员会**、**支部书记。10月随**到达百色,为起义作了充足的物资准备。12月参加百色起义,参与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任红七军**部调查科科长、右江苏维埃政府财经委员会**。  1930年春至11月、1931年4月至11月任红七军经理处处长。  1930年11月至1931年4月任红七、红八军总指挥部经理处处长。  1931年7月至11月任**红军第七**员会书记。同年10月至1932年任红七军**部主任、党务委员会委员。建议红七军由薪饷制改为官兵一致的供给制,为**建立起一套财经制度。参加保卫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战斗和北上远征。多方筹集大宗款项,保证**需要。到达**革命根据地后,担任中国工农红军总**部政务处处长兼组织科科长。  1932年6月至1933年6月兼任红一方面军供给部部长、**委员,中国工农红军抚恤委员会主任(至1932年12月)。  1932年9月至10月任红军总**部组织部部长。  1933年兼任广昌警备区**委员。同年6月至1935年2月任红军总供给部部长兼**委员(至1934年10月)。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建立一套适合当时实际情况的供给制度,培养大批后勤干部。在设备简陋、材料短缺的情况下组织、发动军工人员修造武器装备,支持革命战争。  1934年10月参加**红军长征。  1935年1月至11月任中革**总参谋部管理局局长。长征途中积极组织后勤供应。红军到达陕北后,1935年11月至1936年12月任红军总供给部部长、**委员。  1936年9月至1937年7月任****后方勤务部部长兼**委员。全国抗日战争*发后,1938年上半年任八路军总部野战**部军需处处长。同年12月起任****财政经济部副部长。  1939年1月起任****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生产运动委员会委员,******后勤部部长兼**委员(至1945年8月),兼****军事工业局局长(至1941年1月)。  1941年3月被任命为**七大大会总务处处长。4月起任****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1942年6月起任****西北局财经委员会成员。10月起任西北局财政经济办事处成员。同年底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物资局局长。  1944年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经理。参加组织军民开荒生产、兴办工厂,发展贸易,粉碎***当局对边区的经济封锁,还通过开展统战工作,开辟从***占领区运输物资钱粮的通道。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到东北,任****东北局委员。  1945年10月至1946年8月任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1月改称东北民主联军)总后勤部部长兼东北银行总行行长。  1946年任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主任。  1946年4月至8月任东北局财经办事处副主任,8月至11月任秘书长,同年11月至1947年5月任东北局财经办事处第二副主任。  1946年10月至1948年7月任东北行政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主任,1948年8月至1949年8月任第二副主任。  1948年7月起任东北行政委员会财政部部长兼商业部部长。同年10月至1949年9月任东北局财经委员会第二副主任。  1949年7月任东北一级整编委员会委员。同年8月至1953年1月任东北人民政府委员。  1949年8月至1950年4月任东北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部长、东北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至1949年9月)。协助陈云主持财政经济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2年8月任**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1949年11月至1952年9月任贸易部党组书记。  1952年8月至1954年9月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52年8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对外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1955年1月起)。  1954年11月至1959年6月任国务院第五办公室副主任。  1959年6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副主任。  1958年3月起任****外事小组成员。  60年代初,协助陈云、李先念等人采取措施,活跃市场、恢复经济。这期间,还代表中国政府同苏联政府谈判。  1956年9月在**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委员。  1967年6月2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个人履历   叶季壮(1893~1967年),原名毓年,字耀周,广东省新兴县船岗水湄村人。  叶季壮出生12天,母亲病逝,由奶妈哺乳长大。7岁入私塾。后进入私立民德小学堂读书。高小毕业后,考入广州广东公立法政学堂,1914年毕业后,在汕头当半年实习法官,在新兴县政府任半年总务科长。随后从事新闻和教育事业。在新兴、江门等地创办两间中学、两间小学,并协同友人在香港鼎祈小学教书,创办一个通讯社和香港小日报等。他主办《四邑平报》,兼任社长和总编辑。笔名叶竞天。1925年参加省港大**,在江门发动和组织群众,成立总工会和**委员会,**工人开展反对苛捐杂税的斗争。同年11月,参加中国***。入党后,正处于国共合作时期,***广东省党部委派他和梁新枝为***新兴县党部筹备委员。1926年6月在新兴县成立了***党部左派组织,同时**工人、农民开展工农运动,建立各种行业工会,清算地主豪绅控制的兴贤社,组织工人自卫军和农民自卫军,支持建立新兴育才中学和育德女子小学。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后,叶季壮转移到澳门,继续开展革命活动。同年11月,**五邑地方委员会成立,叶季壮被任命为地委书记,兼任五邑*动总指挥部总指挥,组织和发展五邑革命军(又称红军)。1928年1月,叶季壮被**广东省委委派为巡视员,到西江一带从事恢复新兴、云浮、罗定等县的**组织。同年12月,被**广东省委介绍到上海党**机关工作。在上海,由于他无法与党组织取得联系,l929年3月留在香港鼎新小学任教,兼《香港小日报》(***的机关报)总经理和编辑。同年9月《香港小日报》被香港当局查封后,**广东省委调他与张云逸往广西负责扩建红军,12月川日参与组织发动百色起义,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七军和右江根据地,被委任为红七军军部财经委员会主任兼经理处处长。在工农红**战于广西、广东、湖南、江西4省准备进入**苏区的征途中,叶季壮等筹粮筹款,精打细算,保证了**供给的基本需要。**到达**苏区后,1931年12月,叶季壮任红七军**部主任、**委员。1932年9月任中国工农红军**总供给部政委。不久,任总**部政务处处长兼组织科科长和**总**部直属机关总支部书记。1933年4月调任总供给部政委兼总兵站政委,8月,改任红一方面军供给部长兼政委,12月任广昌后勤基地政委。1934年4月,任头陂基地司令员,月后,调任**总供给部长兼政委。  1934年10月,红军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叶季壮任**红一方面**员会委员、总供给部部长兼政委。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总供给部与四局合并,叶季壮任四局局长。1935年6月一、四方面军会合后,任军实处处长。8月,被任命为红军先遣工作团主任。1935年10月,红军到达陕北吴起镇后,叶季壮任**红军总供给部部长。1936年9月,****成立后勤部,叶季壮被任命为后勤部长兼总供给部长。其时,环境稍为安定,组织上批准他与红军女战士马禄祯结婚。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形成国共合作抗日的新局面。1937年4月,叶季壮按照组织的委派,到西安等地做后勤、统战工作。1938年后,叶季壮先后担任八路军后勤部长、陕甘宁边区物资局局长、贸易公司经理等职,继续从事财经工作。在*****派对解放区实行全面经济封锁时,叶季壮为组织开荒垦田,开发盐湖,兴办纺织、被服、制*、造纸等工厂以及发展出口贸易,为解决中国人民***的供给困难作出重大贡献。在此同时,叶季壮建立起八路军的一整套供给制度。]939年至1941年,他先后发表《八路军的供给工作和工作制度》、《延安各军事机关**查帐运动的总结》、《论战时供给工作》、《八路军的后方勤务工作》等重要讲话和文章,论述了后勤工作的性质和重要性,反映红军实行供给制的必要性和优点,使后勤工作保证了长期革命斗争的需要。  1945年9月,叶季壮被****军事委员会授予中将军衔,与彭真、陈云等6人到沈阳与苏军取得联系,并先后担任东北军区后勤部长兼政委、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商业部长等职,作为陈云的副手参与东北解放区的财经**工作,他不顾身患心脏病,努力发展经济,建设后方,支援前线,卓有成效。1948年至1949年10月,季壮被任命为**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政务院财委委员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叶季壮先后担任**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对外贸易部部长,并担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先后被选为**、第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第八届**委员会委员。1955年4月,叶季壮随周恩来总理到印度尼西亚万隆参加亚非会议,并率领中国贸易代表团访问部分非洲国家,发展中国的国际贸易。叶季壮任外贸部长10多年中,工作负责,作风民主,为政清廉。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展后,叶季壮被作为外贸部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受到批斗,但对党的**,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仍充满信心。  1965年1月,叶季壮因第二次中风住医院,于1967年6月27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4岁。 评价 1965年6月30日,周恩来、李富春、陈毅、李先念、叶剑英、刘宁一等****同志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到八宝山参加追悼会,李先念同志在会上致悼词,介绍了叶季壮同志的生平,高度评价叶季壮生前为中国人民***后勤供应工作的建设,为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和对外贸易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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