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宝简介简历(个人资料介绍)

秦天宝,男,2000年7月起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专职研究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武汉大学边界问题研究院教授;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指导委员会委员。,基本内容 武汉大学教授  秦天宝,男,2000年7月起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院长助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专职研究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武汉大学边界问题研究院教授;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指导委员会委员。  1994年至2005年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分别于1998、2000和2005年获得法学士(国际法学)、法学硕士(环境法学)和法学博士(环境法学,中德联合培养)学位。曾获得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奖学金,于2003年5月~2005年6月间以博士生身份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学习环境法和国际法。  主要从事环境法、比较法与国际法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已经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Oxford)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60余篇,并出版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国际与外国遗传资源法选编》、《WTO与环境保护》(合著)、《生物多样性获取与惠益分享: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经验》(合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教程》(合译)等多部著(译)作。  曾参加《水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多项国家和地方环境与资源立法的调研、论证或起草工作,向环境部、外交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提交重要咨询报告多篇,曾参加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等领域相关国际谈判的对案准备工作。  曾任台湾地区“**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2008年12月~2009年5月)、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2007年6月~9月)、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2006年7月~8月)、英国开放大学社会科学系(2003年12月~2004年1月)以及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澳大利亚环境法中心(1999年7月~9月)等院校客座教授或访问学者,研修国际法、比较法或环境法;并曾应邀到德国、法国、加拿大、巴西、孟加拉、菲律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曾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届秘书;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欧洲法律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理事,湖北省国际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环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CEL)委员,生态系统管理委员会(CEM)委员,IUCN环境法学院教学与能力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法协会(ILA)气候变化法律原则委员会委员,亚洲开发银行项目环境法专家,比利时佛拉芒大区环境法协会顾问。

原文链接:,转发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