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宫正树简介简历(个人资料介绍)

武宫正树(1951年1月1日~),日本围棋超一流棋手。日本棋院职业围棋棋手,生于东京,入木谷实门下,与石田芳夫,加藤正夫并称木谷三羽鸟。棋风称宇宙流,不惜放弃边角,以中腹为目标,用黑棋时几乎全部用三连星开局,深受业余棋友喜爱。,个人资料

  姓名:武宫正树,たけみやまさき,MasakiTakemiya

  籍贯:日本东京

  生日:1951年1月1日

  段位:九段

  所属:日本棋院

  师从:初为田中三七一,后为木谷实

  获得冠军:24个

  主要头衔:本因坊6届,名人1届,十段3届,富士通杯2届,亚洲杯4届

  棋风:重视中腹,擅长大模样,有“宇宙流”之称。

个人简介

  武宫正树八岁从父武宫不二男学奕,一年后达到父亲让三子的水平。九岁时师从田中三七一,1965年经田中介绍,改入木谷道场,成为木谷实的内**,同年入段,与加藤正夫、石田芳夫并称木谷门下青年“三羽乌”。

  1966年在“专业十杰战”中击败知名九段棋手,以二段资格跻身“十杰”之列。1967年三段,1969年五段。1971年和1973年两次获十五、十七期“首相杯”。1976年胜石田芳夫获第三十一期“本因坊”,号“秀树”,同年获“秀哉赏”。1977年晋升九段,并在“本因坊战”卫冕战中胜加藤正夫。1979年获”早棋选手权战”优胜,1980年战胜加藤正夫获第三十五期“本因坊”。1985年在第九期“棋圣战”决战中以4:3负于赵治勋。1985年战胜林海峰再获第四十期“本因坊”。1986、1987年在“本因坊战”卫冕赛中两次击败山城宏的挑战,蝉联“本因坊”位。棋风擅长大模样作战,中腹行棋有独到功夫,气势磅礴,被称为“宇宙流”。曾于1966年访华。1986年、1987年参加第二、三届“NEC中日围棋擂台赛”。

  因下棋有灵逸之风,开创独具特色的“宇宙流”。

个人战绩

  1971:获得**个头衔首相杯,进入本因坊循环圈。

  1973:再获首相杯。

  1976:4比1挑战石田芳夫得胜,得本因坊,号秀树,同年得秀哉赏。

  1980:4比1挑战加藤正夫得胜,重夺本因坊。

  1982:获NEC杯冠军。

  1985:4比1挑战林海峰得胜,第三次夺得本因坊。

  1986:4比1卫冕山城宏得胜,第四次夺得本因坊。

  1987:4比1卫冕山城宏得胜,第五次夺得本因坊。

  1988:4比1卫冕大竹英雄得胜,第六次夺得本因坊,改号正树。获富士通杯冠军。

  1989:再夺富士通杯冠军,并夺得NHK杯、亚洲杯冠军。

  1990:再获亚洲杯冠军,获鹤圣战冠军。

  1991:第三次夺得亚洲杯冠军。

  1992:第四次夺得亚洲杯冠军,获“十段”战冠军。

  1993:卫冕“十段”战冠军。

  1994:再次卫冕“十段”战冠军。

  1995:4比1挑战小林光一得胜,获得“名人”战冠军。

宇宙流战法

  毫无疑问,武宫正树是20世纪最伟大的棋手之一。其表现不仅仅是他高超的棋艺,独具一格棋风,还表现在他豁达开朗的性格,更表现在他对棋道执着的追求。对于他自己开创的“宇宙流”大模样战法,几十年来,他孜孜不倦,不离不弃,可谓“一生襟抱未曾开”。仅仅凭藉这一点,我要说武宫正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他的理想就是要把棋道与宇宙流融为一体。我们许多棋迷认识武宫正树以及宇宙流大多是在**届富士通杯决赛上。那一战,武宫正树用宇宙流迎战林海峰。是役,武宫把宇宙流演绎得淋漓尽致。开局三连星,第69手在5五位俯冲式地肩冲,魔术般地围中空手段……整局棋气势磅礴,如行云流水,仅仅165手就战胜对手。紧接着在第2年第2届富士通杯决赛中武宫又是迎战老对手林海峰,这一役,几乎是上一役的复盘!

  其实,最精彩的最经典的宇宙流战法应该追溯到1985年的第9期棋圣战七番胜负。武宫正树与赵治勋上演天地大决战。一个是天马行空般的宇宙流,一个是寸土过金的实地派,尽管最终结果是武宫以3比4的比分遗憾落败,但他把高空作业般地宇宙流运用得如此娴熟与完美,让人不得不惊叹,让人情不自禁地感喟:原来围棋还可以这么下!

  关于武宫曾有过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D�D木谷实问门下**;“星位的弱点是什么?”赵治勋答:“是3三。”武宫正树答:“是5五。”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读出,宇宙流的诞生正是缘于武宫先生对于围棋独特的视角与理解,缘于武宫那份勇于挑战传统理念的勇气。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武宫先生至今还有拥有众多“武迷”,他们亦如武宫一样,对宇宙流情有独钟。尽管他们在实施宇宙的过程中表现出一定往程度的笨手笨脚,但仍是乐此不疲。

  “我们的棋用不了多少年就会被遗忘,只有武宫的棋才会流芳百世。”藤泽秀行先生如是说。

个人年表

  1951年1月1日,出生于东京。父亲武宫不二男,母亲保子夫人。上有姐姐三枝和洋子二人,本人为家中的小弟弟。

  1960年 9岁

  拜田中三七一职业七段(当时五段)为师。到入段时共与老师下了九十盘辅导棋,对武宫帮助极大。

  1962年 11岁

  成为日本棋院院生。当时为院生十级。

  1964年 13岁

  入职业初段。

  1965年 14岁

  投入木谷门,为内**。

  1966年 15岁

  升二段。与石田芳夫,加藤正夫一起被誉为木谷门的三羽鸟。同年12月随日本围棋代表团访问中国,震撼当时棋坛。

  1967年 16岁

  升三段,获第五期职业十杰战第8名。获棋道”殊勋奖”。

  1968年 17岁

  升四段。获职业十杰战第5名。段位赛第二部优胜奖。获棋道”新人奖”。

  1969年 18岁

  升五段。获棋道”技能奖”。同年搬出木谷门,开始独立生活。

  1970年 19岁

  升六段。打入第27期本因坊战循环圈。获棋道” 殊勋奖”。

  1971年 20岁

  获第15期首相杯赛冠军,这是武宫获得的**个头衔。获第18期日本棋院选手权战挑战权,挑战失败(对石田芳夫0比3)。

  1972年 21岁

  升七段。

  1973年 22岁

  获第17期首相杯赛冠军。升段赛**部优胜。获棋道”最多胜利奖”(36胜8负)”胜率**奖”(81.8%),“连胜奖”(13连胜)。

  1974年 23岁

  获第11期职业十杰战决赛权,0比3负于林海峰,屈居亚军。获第29期本因坊战挑战权,挑战失败(对石田芳夫3比4)获棋道“最多胜利奖”(39胜20败1和)。

  1975年 24岁

  升八段。获段位赛第1部优胜。第30期本因坊战循环赛并列**名,加赛输给坂田荣男,未能获得挑战权。

  1976年 25岁

  获第31期本因坊战冠军。这是武宫**次获大头衔。获棋道“胜率**奖”(78.7%)同年与�|和为八段的长女裕子结婚。

  1977年 26岁

  升九段。第32期本因坊战卫冕失败(对加藤正夫1比4),获第2期�圣战挑战权,挑战失败(对加藤正夫0比3)。

  1978年 27岁

  战胜藤泽秀行,获第11期快棋选手权战冠军。

  1979年 28岁

  打入名人战循环圈。

  1980年 29岁

  4比1击败加藤正夫,获第35期本因坊。

  1981年 30岁

  第36期本因坊战卫冕失败(对赵治勋2比4)。

  1982年 31岁

  获第1期NEC杯赛冠军。2比1击败小林光一,获第9期棋圣战挑战权。

  1985年 34岁

  在第9期棋圣战中,3比4负于赵治勋,挑战失败。4比1击败林海峰,获第40期本因坊。获“加纳托俱乐部奖”。获棋道奖“努力奖”。

  1986年 35岁

  第41期本因坊战4比1击败山城宏,两连霸。第5期NEC杯决赛中战胜小林觉获得冠军。第33期NHK杯决赛负于小林光一。获第24期十段战挑战权,挑战失败(对小林光一0比3)获“秀哉奖”。

  1987年 36岁

  获第11期棋圣战挑战权,挑战失败(对小林光一1比4)。第42期本因坊战卫冕成功,4比0胜山城宏。三连霸。

  1988年 37岁

  第43期本因坊战4比3击败大竹英雄,卫冕成功,四连霸。总共六次夺冠。战胜林海峰,获第1期富士通杯世界围棋赛冠军。获第36期王座战挑战权,挑战失败(对加藤正夫),第21期快棋选手权决赛负于加藤正夫。获棋道“国际奖”。

  1989年 38岁

  获第13期棋圣战挑战权,这是武宫第三次获这项比赛的挑战,挑战失败(对小林光一1比4)。第44期本因坊战卫冕失败(对赵治勋0比4)。战胜林海峰,获第2期富士通杯世界围棋赛冠军。战胜小林觉,获第1期亚洲电视快棋赛冠军。战胜小林觉获第36期NHK杯冠军。战胜加藤正夫,获第22期快棋选手权冠军。获电视围棋制作作者奖。

  1990年 39岁

  在王中王对抗赛中,2比0击败曹熏铉,获得胜利。3比2战胜赵治勋,挑战第28期十段战成功。战胜李昌镐,获第2期亚洲电视快棋赛冠军。

  1991年 40岁

  3比2击败赵治勋,第29期十段战卫冕成功。战胜曹大元,获第3期亚洲电视快棋赛冠军。

  1992年 41岁

  第30期十段战3比1击败小林光一卫冕成功,三连霸。战胜曹熏铉,获第4期亚洲电视快棋赛冠军,四连霸。

  1993年 42岁

  第31期十段战卫冕失败(对大竹英雄1比3)。

  1995年 44岁

  在第20期名人战中4比1击败小林光一。这是继本因坊头衔后,武宫获得的又一头衔。

  1996年 45岁

  第21期名人战卫冕失败(对赵治勋2比4)。

  2002年 51岁

  获得第40期十段挑战权,2比3负于王立诚,挑战失败。

  第7届三星杯获外卡参赛。

  2006年 55岁

  打入天元战挑战者决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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