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斯多惠(1790―1866),德国教育家。1808年文科中学毕业后,先后进黑博恩大学、蒂宾根大学学习数学、哲学和历史学。1811年大学毕业,不久获博士学位。1813年起在法兰克福市模范中学任教5年。1820~1847年,先后担任梅尔斯师范学校和柏林师范学校校长,任职期间积极推进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改革,使这两所学校成为当时德国的模范学校。1848年担任全德教师联合会**。因其终生从事师范教育,致力于发展国民教育,被誉为“德国教师的教师”。
,简介《德国教师培养指南》是他的教育代表作。其中**篇总论部分为他的手笔;第二篇专论部分则是合著(中学和师范学校教师)的手笔,系有关各科教学法性质的论文。第斯多惠反对德国教育目的中存在的狭隘的民族主义倾向和浓厚的宗教色彩,提出“全人教育”的理想。他把“自动性”视为人的发展的主观基础,而以社会中的真、善、美为教育的客观基础,认为两者结合才算是培养了“全人”。
背景第斯多惠提出教育的自然适应性原则和文化适应性原则,认为教育必须符合人的天性及其发展规律。他的有关思想符合自裴斯泰洛齐以来教育心理学化的趋势,但他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特点的具体观点则受到当时心理学发展水平的局限。作为自然适应性原则的补充,第斯多惠提出文化适应性原则,这是装斯泰洛齐关于使人发展并达到完善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的发展不能在真空中进行,教育必须适应社会文化的状况。但他尚未意识到文化和自然两个原则的实质关系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即没有认识到适应自然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文化,而把自然适应性原则放在主导地位。
后记第斯多惠论述了教学的形式目的和实质目的的关系问题。他认为,这两个目的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紧密联系的。在正确组织教学的情况下,两个目的均可达到。但他更为重视教学的形式目的,指出在学校中还有单纯的熟读死记的遗迹,就无论如何不应放弃关于教学的形式方向这一思想。第斯多惠被誉为“德国教师的教师”和“德国的裴斯泰洛齐”。他所提出的教学法原则成为19世纪中叶德国教育界研究各科教学法的指导原则。他被认为是夸美纽斯和裴斯泰洛齐逝世以后西方最伟大的教学论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