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韦伶简介简历(个人资料介绍)

林韦伶(1980年2月1日―),女,台湾艺人。台湾昔日少女团体“3EP美少女”成员之一。, 林韦伶 - 简介

台湾昔日少女团体“3EP美少女”成员林韦伶,原艺名韦伶,1980年出生。外表艳丽的她因演出朱延平导演的《挖洞人》获得2002年亚太影展最佳新人奖。

2006年,林韦伶赴韩国发展,原本怀抱美梦摘星,却遭遇一连串非人待遇,后在被限制出境期间,林韦伶身无分文,常常得靠着1条吐司配可乐过日子,每天只能待在公司练习室自闭,形同软禁,加上又遭逢与男友的感情纠葛,日子过得很痛苦。

林韦伶在万念俱灰下一度烧炭自*,幸好被救回来。2009年12月,公司取消对林韦伶的提告,解除了她的出境限制,当下她立刻以母亲生病为由,“逃”出韩国,结束近3年在韩地狱般的生活.

在韩国期间,每天练舞5小时,导致膝盖磨损,至今走路仍会痛,现在已无法再跳舞。重返台湾演艺圈,林韦伶坦言没有计划,只想出**集,每天看股票、期货,一切随缘。

林韦伶 - 出书*娱乐圈潜规则

2010年8月20日,据台湾“**社”报道,林韦伶3年前(2006年)赴韩发展,曾遭遇遭软禁、要求陪睡,一度绝望到烧炭自*,逃回台湾后出新书大*韩国演艺圈**,指韩国当红歌手,无论男女几乎都陪睡过,她不怕韩方**,因为:“我说的都是事实。”

练习生出道不成送去陪酒

林韦伶自掏腰包花30万新台币出**书《韩国星梦――逃过自*宿命的台湾练习生》,目的想让怀有韩国摘星梦的年轻人醒醒。她以自己在韩3年所见所闻,*韩国歌手圈**,她说,韩国艺人大多在国小,大一点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培训过程称为“练习生”,培训几年后若没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结局和理想天差地远。

被东家控诈欺 惨遭软禁

不少韩国艺人走上自*之途,林韦伶在新书中也道出自己在韩国时常常被要求陪睡,一天练舞5小时,导致膝盖磨损,每两周就得靠**,才能遏止疼痛,曾3天只吃一条吐司,长达1年半没吃到米,苦等发片过程中,也想过就“眼一闭牙一咬”陪睡去,但终究无法过自己那一关去出卖肉体。

更糟的是,最后韩方经纪公司以她拍过电影《挖洞人》露点画面为由,指控她隐藏A片女星的身分,向**提告,告她诈欺,导致她被冷冻、软禁,2009年12月透过朋友买机票,才“逃”回台湾。

林韦伶 - 作品 书籍

《韩国星梦》

林韦伶 - 荣誉奖项

2002年 亚太影展最佳新人奖(电影《挖洞人》)

林韦伶 - 陷“陪睡门”

台湾波神巧巧日前上利菁主持的《麻辣天后宫》节目时,惊*性感女艺人林韦伶的八卦,大*曾透露韩国演艺圈黑幕的林韦伶,自己“爬上老板的床”,发言尺度大胆。

林韦伶与巧巧同门姐妹

2010年8月,前“3EP美少女”林韦伶出书大*3年前赴韩国的遭遇,包括惨遭软禁、被要求陪睡,还指韩国当红歌手几乎都陪睡过,她强调说的都是事实,消息曝光后也吸引媒体报道关注。而巧巧则是前“星女F4”成员,与林韦伶当过同门姐妹。

巧巧不满林韦伶言论

巧巧表示自己看不下去林韦伶出书指称“赴韩被要求陪睡”的说法,除了指林不算有进入韩国演艺圈,更惊*她根本是“自己爬上老板的床”。而林韦伶得知巧巧的说法之后,语气平静地回应指巧巧所言不实。

林韦伶 - 公益活动 2011年4月,应“超级A咖”连锁洗车坊之邀,担任爱心大使,每月13日到“超级A咖”洗车,当日该连锁店的营业所得将全数捐作身障基金,该洗车中心每月13日捐一日营业所得,已有一年多,共捐出200多万元新台币,作为身障朋友筹备技艺的教育基金。 提到公益,林韦伶说:“之前也曾参与流浪狗公益活动,请大家不要吝啬爱心。”从没洗过车的她也特别以性感造型洗车,还不时弯下腰,招揽着大家一同来洗车作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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