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66年3月出生,湖南长沙人,中国致公党党员,1988年大学毕业后即开始在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是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之一。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获得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特许从事国有资产界定的律师资格、通过国家财政部、证监委的选拔,获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现为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
所获荣誉和奖项
2011年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
2006年被建设部、中国建设报评选为;“首届全国建筑与房地产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
2008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选为;“湖南省优秀律师”
2009年被全国律协录入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暨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中国律师年鉴全国优秀律师栏目;
2008年作为长沙市律师协会指派的领队和教练,带领长沙市律师代表队参加湖南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大赛,获得团体总冠军、最佳辩手奖、最佳风采奖。
主要社会职务霍亮律师目前担任的与法律专业有关的主要社会职务有:
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长沙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
长沙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员纪律惩戒委员会委员;
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致公党湖南省委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被长沙市司法局选拔担任长沙市市级**法律顾问;
长沙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团七名成员之一。
主要专业领域公司治理、公司兼并、股权转让与收购、股份制改造、项目转让与收购、产权交易、合同谈判与审查、建筑与房地产及各类诉讼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