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注三国志·卷五·魏书五》
《魏略》记载:太祖(曹*)始有丁夫人,又刘夫人生子�及清河长公主。刘早终,丁养子�。
清河长公主(?―?),魏武帝曹*与其妾刘夫人之女。
清河公主下嫁
《三国志·魏书·诸夏侯曹传》注引《魏略》
��在西时,多蓄伎妾,公主由此与��不和。其后,群弟不遵礼度,��数切责,弟惧见治,乃共构��以诽谤,公主奏之,有诏收��。帝意欲*之,以问长水校尉京兆段默,默以为:“此必清河公主与��不睦,出于谮构,冀不推实耳。且伏波与先帝有定天下之功,宜加三思”。帝意解,曰:“吾亦以为然。”乃发诏推问为公主作表者,果其群**臧、子江所构也。
夏侯��曹*初欲嫁丁仪,曹丕劝其嫁与夏侯��。
临海公主先封清河,洛阳之*,为人所略,传卖吴兴钱温。温以送女,女遇主甚酷。元帝镇建邺,主诣县自言。元帝诛温及女,改封临海,宗正曹统尚之。
曹*原配正室丁夫人没有生育,曹*另一位刘夫人生了曹昂和清河长公主后就死了,曹昂就归丁夫人抚养,母子们感情很深。
夏侯��在镇守关中的时候曾经蓄养很多伎妾,引起了清河公主的不满。后来,夏侯��的弟弟们因为不守礼度,多次受到夏侯��严厉的斥责,清河公主便与夏侯��的弟弟们共同捏造夏侯�� 诽谤的罪名,上奏 魏明帝。魏明帝意欲*夏侯��, 长水校尉段默认为:“这一定是清河公主和夏侯��不和,因此捏造罪名予以陷害,而且,夏侯��与先帝有定天下之功,应该三思。”于是魏明帝经过查实,得知清河公主上奏的表文果然是夏侯��的弟弟夏侯子臧、 夏侯子江捏造的。
家庭成员 父母父亲:曹*
母亲:刘夫人
丈夫夏侯��
兄弟姐妹兄弟:曹昂、曹丕、曹彰、曹植、曹冲、曹衮、曹彪、曹据、曹宇、曹林、曹干、曹整、曹矩、曹上、曹勤、曹乘、曹京、曹均、曹棘、曹茂、曹徽、曹铄、曹峻、曹熊
姐妹:曹宪、曹节、曹华、安阳公主、金乡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