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1651),山东新城人,贰臣,明末清初官吏,入《贰臣传》乙编。
,人物生平明天启二年(1622)进士,授翰林院检讨。
顺治元年(1644),投降清朝,任原官。七月,擢左春坊左庶子,署少詹事,荐明翰林陈其庆、韩四维、林增志、张元锡等。十月实授少詹事,兼国子监祭酒。后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兼祭酒如故。
顺治二年(1645),请更定孔子神牌,复元制曰大成至圣文宣王,下礼部议,定称大成至圣文宣先师。五月,任《明史》副总裁官。七月,迁礼部侍郎。
顺治五年(1648),进礼部尚书。
顺治六年(1649),加太子太保。
顺治八年(1651),顺治亲政,李若琳因与冯铨朋比为奸,革职为民,永不录用。不久去世。
史料记载《贰臣传》乙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