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文,男,汉族,1962年生,内蒙古丰镇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院长,教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安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林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工作经历1988年至1996年 中国刑警学院本科毕业后到内蒙古丰镇市公安局工作。
1996年11月调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工作,先后任公安教研室主任(讲师)、刑事侦查系副主任(副教授),2002年10月任侦查系主任(教授)。
2008年11月,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2010年6月,任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0年至今,任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院长(正司局级)。
成果和奖励 课题1.主持公安部重点科研项目“基于出入境证件防伪的数字水印提取、检测设备研究”;公安部验收委员会专家一致认为在出入境证件防伪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主持的《侦查学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创新――侦查实验室建设》教改课题于2004年度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年又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3.主持的江苏省公安厅科研项目 “利用信息隐藏技术实现公安信息加密传输的关键技术研究”,江苏省公安厅鉴定委员会专家一致认为在公安信息的加密传输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课程1.《现场勘查》课程建设被评为公安部精品课程、江苏省一类优秀课程。
2.作为侦查学科带头人建立了被国内同行专家誉为全国公安院校一流的“刑事侦查实训中心”;建成了居全国公安院校领先水平的集通信、控制、指挥、情报于一体的“侦查通信教学训练指挥中心”;
3.主持建成了居全国公安院校领先水平的“特种侦查技能训练实验室”;
4.主持建成了全国唯一的“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后又改建为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专著与教材1.专著:《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证据调查规范》
2.教材:主编:《森林案件现场勘查》、《刑侦基础业务》(江苏省精品教材)、《刑事案件侦查》(公安部规划教材)、《侦查学总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系列教材、副主编)
论文在CSSCI、北大核心及其他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