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巨同璞,又名巨任吾、巨 荆山,化名 王仲和。
生平1924年高小毕业后,考取省立第四师范学校,但因报到逾期而失学。1925年春节后,他只身去青岛谋生,饱受欺凌。1929年春,经同学介绍,到青岛市 枣园小学任教。 任教期间,办起“民众夜校”。1931年4月,经宋哥庄小学校长 张静源(***员)介绍加入 中国共青团;同年8月加入中国***。1932年2月,任**沧口区委宣传委员。5月,组织富士纱厂工人**,遭到***当局的通缉。8月,他辗转至济南,被**山东省委任命为**济南市委书记。1933年2月27日,他与**山东省委书记 任作民、共青团山东省委代理书记 孙善师及省委举办的***员训练班学员等29人,被***山东省党部逮捕。在狱中,他积极参加 省委书记任作民**的两次绝食斗争,最后判刑7年。1934年11月被关进山东** 模范监狱。此后,又相继押至山东第三监狱滋阳分监、山东第三监狱(济南)、武昌湖北 反省院等处。1937年9月被释放。
出狱后, 他与 王佃卿等4人经西安去 云阳,后转山西临汾,由 八路军办事处介绍去**北方局。经组织审查,恢复他们的组织关系,分配了工作。1937年11月,他被派到同蒲 正太铁路工委任**山西省委代表;1938年4月,去**北方局工作;
同年12月, 任**豫鄂边区党委委员。次年3月,任豫鄂边区党委书记。1939年11月, 任豫苏区 新四军游击队二总队政委。1940年6月始,先后任** 豫皖苏区委民运部长、 副书记,苏中四 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等职。1943年6月,调任** 盐阜地委书记, 兼军分区政委、新四军三师八旅政委。1945年9月,任**鲁中区委书记兼军区政委,战斗在 沂蒙山区。1947年1月,兼 华东野战军八纵队政委。1948年2月,他调任**胶东区委书记兼军区政委。此后,他相继**并参与了接管青岛的准备工作和进驻青岛后的恢复工作。 1949年3月, ****山东分局成立,他先后任组织部长、**副书记、第二书记、代理书记兼山东省政府副**,山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省军区副政委等职。1954年,他被认定参加了“高饶反党联盟”。1955年5月,调**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同年10月起被隔离审查达7年之久。 1963年**山东省委予以甄别**,调河北省委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冲击,1969年12月18日去世。1977年**河北省委将其定为叛徒,****。
1981年4月2日,**河北省委在北京 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为向明同志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 邓小平、 李先念、 陈云、 胡耀邦、 方毅、谷牧、 黄克诚、 张鼎丞、 蔡畅、 姬鹏飞、 张爱萍、 黄火青、 季方等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山东、河北两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以及山东省临朐县委都送了花圈。 宋任穷同志、山东省委书记 高克亭等向明同志在京的生前友好300多人,参加了追悼会。
1981年4月3日《 人民日报》第四版刊登了一篇报道:《无产阶级忠诚战士、原山东分局代理书记向明同志追悼会在京举行》。追悼会对向明同志一生的革命活动,作出全面、公正的评价,决定为向明同志**昭雪,推倒过去强加给向明同志的一切不实之词,恢复名誉,恢复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