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及,[明](公元一五三二年至一五九五年)字化甫,号石洞,明代广东惠州归善县人。生于明世宗嘉靖十一年,卒于神宗万历二十三年,年六十四岁。嘉靖三十一年(公元一五五二年)举人。隆庆初年授福清县教谕。未赴任即上书《端治本》、《纠官邪》、《安民生》等25篇论及时政的奏疏,陈时政三万言,都人传诵,在福清教导百姓以孝悌、忠信为先。迁惠安令,不久,升迁惠安知县。任三年,“民爱之如慈父”,并以歌赞之:“叶君为政,惟饮吾水,设施不烦,五风十雨”。因此得罪权贵,于是托病辞归。刚好又命擢升宾州知州,惠安百姓乞望他留下,而妒忌者藏匿他的任命书,使他不能赴任。于是他自“挂冠归”,受到弹劾,削籍为民。
回乡后归隐罗浮山,筑“逃庵”以居,读书谈道,著述不辍,万历十九年(1591)受荐,起为兴国知州(今湖北阳新县),未赴,擢郧阳府(今湖北郧县)同知。一年后,入为户部员外郎,随转江西司郎中,榷崇文门税,明察秋毫,发现中贵人作弊,拟上书《拟请核九边屯田具》,疏未上,竟以劳瘁卒。
“刚方廉介,学行表表”,一生上疏甚多,《广东文征》收其奏疏四篇。著述甚丰,有《�N斋集》、《肇庆志》、《顺德志》、《永安志》、《惠安志》。亦为西湖、罗浮山留下很多题记,其中尤为出名的是罗浮山石洞山房的《逃庵记》摩崖石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