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泮(?-?)字元化,天台人。明朝**、进士出身。
成化二十年,登进士,授工科 给事中。 弘治年间,升刑科 都给事中,并救副使 杨茂元等人。后因岷王劾 武冈知州 刘逊被牵连下狱,威宁伯 王越请用, 弘治十一年,升福建右参政,改河南右布政使,后迁广西左布政使,致仕回乡。
史书记载(清)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80):庞泮,字元化,天台人。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 弘治中, 中旨取善击铜鼓者,泮疏谏。屡迁刑科 都给事中。副使 杨茂元被逮,泮率同列救之,茂元得薄谴。九年四月,帝以岷王劾 武冈知州 刘逊,命逮之。泮率同官 吕献等言:「锦衣天子视军,非不轨及妖言重情不可轻遣。逊所坐微,而王奏牵左证百人,势难尽逮。宜敕抚、按官体勘。」疏入,忤旨,下泮等四十二人及御史刘绅等二十人诏狱。六科署空, 吏部尚书 屠�K请令 中书代收部院封事。御史 张淳奉使还,耻独不与,抗疏论之。考功郎中储�q亦谏,�K等复率九卿救之。帝乃释泮等,皆停俸三月。中官何鼎以直言下狱,杨鹏、 戴礼夤缘入 司礼监。泮等言:「鼎狂直宜容。鹏等得罪先朝,俾参机密,害非小。」会御史黄山、 张泰等亦以为言。帝怒,诘外廷何由知内廷事,令对状,停泮等俸半岁。威宁伯王越谋起用,中官 蒋琮、 李广有罪,外戚周��、 张鹤龄纵家奴*人,泮皆极论,直声甚著。十一年擢福建右参政。中官夺宋儒黄干宅为僧庵,泮改为书院以祀干。迁河南右布政使。 中旨取洛阳牡丹,疏请罢之。转广西左布政使,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