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理(1351年�1408年),沔阳(今湖北仙桃)人,元末农民起义军领袖陈友谅次子。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八月,陈友谅在鄱阳湖大战中中箭身亡。后来张定边等大将保护陈友谅次子陈理返武昌,立陈理为帝,改元德寿。 人物生平 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八月,陈理的父亲陈友谅在鄱阳湖大战中中箭身亡,陈理的哥哥太子陈善儿被擒,陈友谅的太尉张定边趁夜挟持陈理,载上陈友谅的*体逃回武昌。 陈理回到武昌后,继位称帝,改年号为德寿。同年冬天,朱元璋亲征武昌。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二月,朱元璋再次亲征武昌,陈理的丞相张必先从岳州前来援救,暂驻洪山。朱元璋的部将常遇春击败并擒获他,将他绑在城下示众。张必先是一名骁将,在军中号称“泼张”,深得重任。他被擒之后,城中将士惊慌失措,许多人因此想投降朱元璋。朱元璋便派遣陈友谅的旧臣罗复仁入城前去招降陈理。陈理于是投降,大汉**灭亡。陈理进入军门,俯伏于地不敢抬头。朱元璋见陈理年幼弱小,便将他扶起,握着他的手说:“我不会将你治罪的。”府库财物任凭陈理选取,随即返回应天(今江苏南京),封陈理为归德侯。 并封陈友谅的父亲陈普才为承恩侯,大哥陈友富为归仁伯,二哥陈友直为怀恩伯,追赠四弟陈友仁为康山王,命有关**立庙祭祀,并将五弟陈友贵附祭。 陈理住在京城,一直闷闷不乐,有时还口出怨言。朱元璋说:“这只是小孩所犯的过错,*怕他会受到小人的欺*0,不能牢记朕对他的恩典,还是应当让他远离京城为好。”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朱元璋将陈理与归义侯明升一起迁居高丽,让元朝降臣枢密使延安答理护送他们,并赏赐高丽王罗绮,让其善待他们。朱元璋同时将陈普才等人迁居滁阳。 同年五月十九日,陈理和明升一行二十七人到达高丽,受到高丽恭愍王的接见,当时陈理二十二岁。 六月初六日,恭愍王赐给陈理苎布九匹。 陈理到了高丽之后,被称为陈王。但生活过的很艰苦。建文三年(李朝太宗元年)闰三月十八日,李朝太宗李芳远赐给陈理一些田地。(《李朝太宗实录》卷一, 元年闰三月乙未) 永乐元年(李朝太宗三年)十一月初五日,李芳远赐给陈理一名婢女以及米豆(《李朝太宗实录》卷六,三年十一月戊寅) 永乐二年(李朝太宗四年)六月初七日,李芳远赐给陈理米四石,酒十瓶。(《李朝太宗实录》卷十一,四年六月乙丑。) 永乐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陈理病死。有一子陈明善。李朝礼部赠米豆五十石、纸百卷、赐棺椁。(《李朝太宗实录》卷十五,八年十二月乙巳。)
经历历史**: 鄱阳湖之战 (公元1363年) 同年(公元1351年)出生的名人: 马京 (1351~1424) 陕西省咸阳武功县 覃福 (1351~1386) 广西自治区梧州藤县 同年(公元1408年)去世的名人: 朱赞仪 (1382~1408) 第二任靖江王 广西自治区桂林秀峰区 麻那惹加那乃 亚洲文莱 王景 (1336~1408) 浙江省丽水松阳陈理简介简历(个人资料介绍)
陈理(1351年�1408年),沔阳(今湖北仙桃)人,元末农民起义军领袖陈友谅次子。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八月,陈友谅在鄱阳湖大战中中箭身亡。后来张定边等大将保护陈友谅次子陈理返武昌,立陈理为帝,改元德寿。 人物生平 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八月,陈理的父亲陈友谅在鄱阳湖大战中中箭身亡,陈理的哥哥太子陈善儿被擒,陈友谅的太尉张定边趁夜挟持陈理,载上陈友谅的*体逃回武昌。 陈理回到武昌后,继位称帝,改年号为德寿。同年冬天,朱元璋亲征武昌。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二月,朱元璋再次亲征武昌,陈理的丞相张必先从岳州前来援救,暂驻洪山。朱元璋的部将常遇春击败并擒获他,将他绑在城下示众。张必先是一名骁将,在军中号称“泼张”,深得重任。他被擒之后,城中将士惊慌失措,许多人因此想投降朱元璋。朱元璋便派遣陈友谅的旧臣罗复仁入城前去招降陈理。陈理于是投降,大汉**灭亡。陈理进入军门,俯伏于地不敢抬头。朱元璋见陈理年幼弱小,便将他扶起,握着他的手说:“我不会将你治罪的。”府库财物任凭陈理选取,随即返回应天(今江苏南京),封陈理为归德侯。 并封陈友谅的父亲陈普才为承恩侯,大哥陈友富为归仁伯,二哥陈友直为怀恩伯,追赠四弟陈友仁为康山王,命有关**立庙祭祀,并将五弟陈友贵附祭。 陈理住在京城,一直闷闷不乐,有时还口出怨言。朱元璋说:“这只是小孩所犯的过错,*怕他会受到小人的欺*0,不能牢记朕对他的恩典,还是应当让他远离京城为好。”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朱元璋将陈理与归义侯明升一起迁居高丽,让元朝降臣枢密使延安答理护送他们,并赏赐高丽王罗绮,让其善待他们。朱元璋同时将陈普才等人迁居滁阳。 同年五月十九日,陈理和明升一行二十七人到达高丽,受到高丽恭愍王的接见,当时陈理二十二岁。 六月初六日,恭愍王赐给陈理苎布九匹。 陈理到了高丽之后,被称为陈王。但生活过的很艰苦。建文三年(李朝太宗元年)闰三月十八日,李朝太宗李芳远赐给陈理一些田地。(《李朝太宗实录》卷一, 元年闰三月乙未) 永乐元年(李朝太宗三年)十一月初五日,李芳远赐给陈理一名婢女以及米豆(《李朝太宗实录》卷六,三年十一月戊寅) 永乐二年(李朝太宗四年)六月初七日,李芳远赐给陈理米四石,酒十瓶。(《李朝太宗实录》卷十一,四年六月乙丑。) 永乐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陈理病死。有一子陈明善。李朝礼部赠米豆五十石、纸百卷、赐棺椁。(《李朝太宗实录》卷十五,八年十二月乙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