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平 (1924~2000年),又名谢龙标、陈平。怀城镇人。出生于商业家庭。1941年怀集中学初中毕业后,升读广西平乐中学高中,与同校的同乡黄金玉(黄江)、黄凡元等人组成学习小组,阅读进步书刊,追求进步思想。1944年高中毕业返回怀集,先任保宁小学教师,后任怀集县地方**录士,一年后在家闲居。1946年3月,由黄江帮助,在县城开办书刊合作社,任经理,出售书刊藉以从事进步活动。1947年考进广东省立广州海事专科学校。时值全国人民解放战争风云激荡,又受进步同学的影响,谢乃参加梁汉华、曾武、麦洪等8人组成的校外学习小组,秘密学习寄自香港达德学院的《目前形势与任务》等进步书报文章,遂立志投身革命。1948年1月广州海事专科学校学习结业,约同香港达德学院的陈枫、邓雪容(邓艾)、温少文、刘少润等人一起,奔赴广宁游击区参加革命,在钱兴(粤桂湘边纵队副政委)**下工作。先任武工组负责人,继而任怀集县人民抗征义勇队武工组副组长和连江支队第二中队第三小队**服务员,参加张明、黄炎**的怀东游击队夜袭凤岗白泥坳炮楼守敌的战斗。10月,派任绥贺支队一团一连二排**指导员,留守广宁游击区。 1949年4月2日,由高波介绍,秘密加入中国***,被派到四会县黄田自卫队做策反工作。策反失败,前往广州、香港继续党的活动。11月奉绥贺支队司令员派遣,回到怀集做-工作,策动地方武装**起义,促使蔡灿光率领的地方武装队伍接受改编为“绥贺支队暂编第四团”。 1950年1月~1953年5月,先后任怀集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总务股长、土地改革单元队队长,区长,区党委书记等职务。1953年6月任**怀集县县委委员、县委秘书。1954年12月,任县委常务委员会委员,是县委的**成员之一。1955年4月~6月,受西江专员公署委任为怀集县县长,1955年6月在怀集县**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当选为怀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兼任县计划委员会主任。1956年6月,任县委副书记,10月县长任期届满,专任副书记职务。1958年7月免职。同年,以犯地方主义错误受开除公职处分。此时,谢平双目失明,县委县政府决定给其生活出路,由县民政部门定期发放救济金。1979年12月,**肇庆地委对谢平的所谓地方主义问题进行复查与**,决定恢复其公职,作退休安置,1983年改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享受处级待遇。
同年(公元1924年)出生的名人: 吴凡 (1924~1991)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 张青 (1924~1948)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冼泉 (1924~2000)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欧猷 (1924~1998)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陈历 (1924~1999) 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 更多公元1924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2000年)去世的名人: 林自强 (1932~2000)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 蔡灿星 (1914~2000)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 冼泉 (1924~2000)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白燕仔 (1919~2000)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 吴珠 (1928~2000)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余振驺 (1913~2000)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 更多公元2000年去世的名人》谢平简介简历(个人资料介绍)
谢平 (1924~2000年),又名谢龙标、陈平。怀城镇人。出生于商业家庭。1941年怀集中学初中毕业后,升读广西平乐中学高中,与同校的同乡黄金玉(黄江)、黄凡元等人组成学习小组,阅读进步书刊,追求进步思想。1944年高中毕业返回怀集,先任保宁小学教师,后任怀集县地方**录士,一年后在家闲居。1946年3月,由黄江帮助,在县城开办书刊合作社,任经理,出售书刊藉以从事进步活动。1947年考进广东省立广州海事专科学校。时值全国人民解放战争风云激荡,又受进步同学的影响,谢乃参加梁汉华、曾武、麦洪等8人组成的校外学习小组,秘密学习寄自香港达德学院的《目前形势与任务》等进步书报文章,遂立志投身革命。1948年1月广州海事专科学校学习结业,约同香港达德学院的陈枫、邓雪容(邓艾)、温少文、刘少润等人一起,奔赴广宁游击区参加革命,在钱兴(粤桂湘边纵队副政委)**下工作。先任武工组负责人,继而任怀集县人民抗征义勇队武工组副组长和连江支队第二中队第三小队**服务员,参加张明、黄炎**的怀东游击队夜袭凤岗白泥坳炮楼守敌的战斗。10月,派任绥贺支队一团一连二排**指导员,留守广宁游击区。 1949年4月2日,由高波介绍,秘密加入中国***,被派到四会县黄田自卫队做策反工作。策反失败,前往广州、香港继续党的活动。11月奉绥贺支队司令员派遣,回到怀集做-工作,策动地方武装**起义,促使蔡灿光率领的地方武装队伍接受改编为“绥贺支队暂编第四团”。 1950年1月~1953年5月,先后任怀集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总务股长、土地改革单元队队长,区长,区党委书记等职务。1953年6月任**怀集县县委委员、县委秘书。1954年12月,任县委常务委员会委员,是县委的**成员之一。1955年4月~6月,受西江专员公署委任为怀集县县长,1955年6月在怀集县**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当选为怀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兼任县计划委员会主任。1956年6月,任县委副书记,10月县长任期届满,专任副书记职务。1958年7月免职。同年,以犯地方主义错误受开除公职处分。此时,谢平双目失明,县委县政府决定给其生活出路,由县民政部门定期发放救济金。1979年12月,**肇庆地委对谢平的所谓地方主义问题进行复查与**,决定恢复其公职,作退休安置,1983年改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享受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