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为期5年 具体提及哪些方面?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为期5年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为期5年#23日,一则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为期5年#的新闻引起国人的关注,本次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提及三个方面,其中包括征税对象、试点具体办法、确定试点地区。一起来了解相关报道!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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