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简介简历(个人资料介绍)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的哲学家。在知识论上,洛克与乔治・贝克莱、大卫・休谟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British Empirici**)的代表人物,但他也在社会契约理论上做出重要贡献。他发展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主张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时,社会契约才会成立,如果缺乏了这种同意,那么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权利。 洛克的思想对于后代**哲学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并且被广泛视为是启蒙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义者。他的著作也大为影响了伏尔泰和卢梭,以及许多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和美国开国元勋。他的理论被反映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上。 洛克的精神哲学理论通常被视为是现代主义中“本体”以及自我理论的奠基者,也影响了后来大卫・休谟、让・雅各・卢梭、与伊曼努尔・康德等人的著作。洛克是**个以连续的“意识”来定义自我概念的哲学家,他也提出了心灵是一块“白板”的假设。与笛卡尔或**教哲学不同的是,洛克认为人生下来是不带有任何记忆和思想的。[ [以上内容由" 花木堂"分享。] 同年(公元1632年)出生的名人: 宫梦仁 (1632~1713) 固伦淑慧长公主 辽宁省 吴兴祚 (1632~1698) 浙江省绍兴 王� (1632~1717) 清代著名画家 江苏省苏州常熟 毛宗岗 (1632~1709) 江苏省苏州 + 更多公元163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704年)去世的名人: 钟宝 (1645~1704)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谢廷诏 (1634~1704)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 洪升 (1645~1704) 清代戏曲作家 浙江省杭州 邵长蘅 (1637~1704) 江苏省常州 富察・马斯喀 (?~1704) 辽宁省 戴梓 (1635~1704) 浙江省杭州 + 更多公元1704年去世的名人》 下一名人:帕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