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尔准简介简历(个人资料介绍)

孙尔准(1770-1832),江苏金匮人,广西巡抚孙永清子,清朝大臣。嘉庆十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十九年,出为福建汀州知府。宁化民敛钱-,大吏将治以叛逆。尔准讯无他状,论诛首要,鲜所株连。历盐法道、江西按察使,调福建,就迁布政使。  道光元年,调广东布政使,擢安徽巡抚。河南邪匪邢名章等纠众窜颍州,檄按察使惠显率兵驰剿,格*名章,歼其馀党。蠲缓被灾各属,灾甚者赈恤之。先是有言赈务积弊,毋得以银折钱,尔准疏其弗便,仍循旧章。三年,调福建巡抚。延、建各属山径丛错,多盗劫,以万金为缉捕费,连获贼首置之法,盗风衰息。巡阅台湾,疏言:“台湾南北袤延千馀里,初抵鹿耳门,可行舟楫。嗣增设鹿仔港,而浅狭多沙,内山溪水赴海,别开港在嘉彰间,曰五条港,颇利商船。又噶玛兰山峻路险,负戴难行,其地有乌石港、加礼远港,可通五六百石小舟,皆宜设为正口。”五年,擢闽浙总督。奏请噶玛兰收入版藉,设官治理。彰化匪徒械斗焚劫,旁近蜂起,全台震动,檄水师提督许松年剿捕,副将邵永福等趋艋�{,阻其北窜;总兵陈化成以兵渡鹿仔,防其入海。尔准亲驻厦门,遣副将佟枢等分往彰化、淡水,搜山围捕,�知贼党煽诱日众,移陆路提督马济胜守厦门,自渡海驻彰化督剿,贼首李通遁,捕得伏诛。令各庄举首事,缉馀匪,闽人捕闽人,粤人捕粤人,以免诬累。  台人有与生番贸易遂娶番妇者,俗名“番割”,其魁黄斗乃等久踞三湾,潜出为盗。当*起时,诱生番出山助斗,遣参将黄其汉等分路侦击。番窜后山,士卒攀藤蹑葛而登,擒黄斗乃等二十一人,斩以徇。尔准疏陈匪徒起事,由于**焚掠,非叛逆,当以强盗论;淡水以北分党报复,当以械斗论;焚*有据者始坐辟,馀俱末减。其胁从旋解散者,多所保全。又奏台湾北路至艋�{几五百里,仅有守备一员,巡防难周。调南路游击一员驻竹堑,并于大甲、铜锣湾、斗换坪诸处添驻营汛,改建淡水土城。头道溪为生番出入总路,亦建土城,以屯丁驻守。事平,加太子少保。七年,入觐,宣宗嘉其治台湾匪*悉合机宜,迅速蒇功,赐其子慧翼官主事。  木兰陂者,创自宋熙宁间,溉民田四十万亩,筑石堤千一百馀丈以御海潮,岁久倾坏,尔准道经莆田,亲勘修复。工蒇,以宋长乐室女钱创陂实功首,建祠列入祀典。尔准治闽最久,谙悉其风土人情,吏民皆相习,政从宽大,闽人安之。九年,坐失察家仆收贿,镌二级留任。十一年,以病乞休。逾年,卒,赠太子太师,赐子慧��进士,慧翼员外郎,谥文靖,祀福建名宦及乡贤祠。  孙尔准予乾隆六十年(1795)秋乡试中举;嘉庆十年(1805),登进士榜,初选为翰林宝岛台湾宝岛台湾院庶吉士,后授编修。十四年(1809)奉命协助编纂《全唐文》,后又编纂《永定县志》。十九年(1814)出为福建汀州知府。汀州府属下的宁化县,有民众聚钱拜会,上司将要一律以叛逆谋反罪处治。按大清刑律规定,叛逆谋反是要满门抄斩并株连九族的。孙尔准闻讯后,感到事情严重。他想起早年他父亲在广西当幕僚时,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案件。那是当地土司为争夺荫袭权而打的官司。验其凭据,所盖的都是明代印玺。总督即认为是私造符信,蓄意谋反,当以叛逆罪处治。他父亲竭力说服上司,土酋志在承袭,并无谋反的罪状,不可轻易坐以叛逆罪。终于使总督和巡抚都改变了决定,保全了近千人的生命财产。如今一起重大命案却在自已的任上发生了。他意识到,必须慎重处理。于是,他不怕冒犯督抚大人,立即亲自赴宁化重新调查,并将真实情况向上报告。他说,没有叛逆情节,只能以别的罪名处罚其为首者,更不应连累他人。朝廷采纳了这一意见。一起涉及数千人的案子就此得到了结。事后,他被提升为福建盐法道。后又历任江西按察使、福建布政使、广东布政使、安徽巡抚等职。  道光三年(1823),调任福建巡抚。福建,地处东南沿海,岛屿星罗棋布,山径错杂,时有盗匪出没,骚扰劫掠,危害社会安宁。孙尔准到任后,不借以万金为缉捕费,重赏有功人员,因而接连捕获首犯。他根据所犯罪状情节,绳之以法。盗风为之衰息。  当时的福建省,辖境包括今台湾省的大部分地区。作为一省的最高长宫,孙尔准经常渡海,巡阅这座广袤千里的宝岛。他先后在鹿耳门(今彰化之西、浊水溪出海口附近)增设鹿仔港(今称鹿港),在嘉义、彰化之间的山溪入海口另辟五个港口,以利商船通航。  台湾东北部的噶玛兰山湾(今宜兰小平原),本是土著哈仔难族人聚居之处。三面环山,东临大海,自陆路进去,山峻路险,负载难行,故长期与外界阻隔,十分闭塞。虽在嘉庆元年,就有福建漳州人吴沙率领漳州、泉州等地一批人来此垦荒种植,但清廷一直未曾将它纳入行政区域之内。道光五年(1825)九月,孙尔准擢任闽浙总督后,即奏请将噶玛兰收入版籍,设官治理;并建议将原有可通小船的乌石港、札远港,加以疏浚改建,设为正口,因而促进了这一山湾地区的开化与发展。  道光六年(1826),台湾中部的嘉义、彰化*发农民起义,这是继乾隆五十一年(1786)林爽文起义之后的又一次反抗清朝统治的人民起义。孙尔准为维护清朝统治檄召福建水师提督许松年前往镇压。同时派副将邵永福等直趋艋甲(今台北市),“阻其北窜”;派金门镇总兵陈化成率师进鹿仔港,“防其入海”。他本人则移驻厦门,遣副将佟枢等往彰化、淡水(今新竹)搜山围捕。起义军不走水路,更不出海,坚持在山间活动,与官军对抗。孙尔准闻讯后,立即决定由提督马济胜守厦门,自己渡海驻彰化,亲自“督剿”。起义军领袖李通,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不幸被捕,遭到*害,余部也因此溃散。接着,孙尔准又下令,各村各庄,“举首事,缉余匪,闽人捕闽人,粤人捕粤人,以免诬累台人”。  当时,俗称台湾土著为“生番”。有些闽粤商人与“生番”贸易,遂娶“番女”为妇。-这类商人被称为“番割”“番割”也有组织,当农民起义*发后,其首领黄斗乃等号召“生番”出山助斗。孙尔准派参将黄其汉等分路阻击。“番人”被迫回深山。清军士卒攀藤蹑葛而登,捕获黄斗乃等21人,其中6名主要骨干被*,番人队伍也就逐渐溃散。孙尔准毕竟不是没有**头脑的“一介武夫”,嗜*成性,他在这次事变中采取了“剿”“抚”两手。他向朝廷奏报:对于这次事变的处理,有意把“叛逆”和“强盗”分开,对于淡水以北“分党报复”也只以“械斗”论处。这样就使一大部分人或开*或减刑,缩小了屠戮的范围。很多人得以保全。过后,孙尔准又详细考察了台湾全岛的治安管理情况,发现竹堑(今新竹附近)以北至艋甲矶,五百里开阔的地带仅有守备一员,巡防工作实难周全,故请调南路游击一员驻竹堑,并于大甲、钢锣湾、斗换坪等处皆添驻 绿营兵力。又请改建淡水土城,并在“生番”出入总路的头道溪溪口亦建土城,以屯兵驻守,以巩固台湾的防务。  道光七年(1827),孙尔准回京述职。宣宗嘉其“治台湾匪*,悉合机宜”自京返闽途中,道经莆田。他亲自勘察那里的防海水利工程木兰陂。这项工程始建于北宋熙宁-年间,筑石堤l100余丈,以御海潮,并灌溉民田40万亩。但因年久失修,多处倾塌。为使数万顷民田再成膏腴,他亲自主持修复了这项重要工程。  道光九年(1829),他因家仆收受贿赂,自已一时失察而受到弹劾,被处降二级留用。道光十一年(1831)以病乞体。十二年(1832)二月乙未逝世。  著作著有《奉天录》、《泰云堂集》、《游黄公涧记》,辑有《明诗钞》、《福建通志》

  孙尔准(1770-1832),江苏金匮人,广西巡抚孙永清子,清朝大臣。嘉庆十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十九年,出为福建汀州知府。宁化民敛钱-,大吏将治以叛逆。尔准讯无他状,论诛首要,鲜所株连。历盐法道、江西按察使,调福建,就迁布政使。  道光元年,调广东布政使,擢安徽巡抚。河南邪匪邢名章等纠众窜颍州,檄按察使惠显率兵驰剿,格*名章,歼其馀党。蠲缓被灾各属,灾甚者赈恤之。先是有言赈务积弊,毋得以银折钱,尔准疏其弗便,仍循旧章。三年,调福建巡抚。延、建各属山径丛错,多盗劫,以万金为缉捕费,连获贼首置之法,盗风衰息。巡阅台湾,疏言:“台湾南北袤延千馀里,初抵鹿耳门,可行舟楫。嗣增设鹿仔港,而浅狭多沙,内山溪水赴海,别开港在嘉彰间,曰五条港,颇利商船。又噶玛兰山峻路险,负戴难行,其地有乌石港、加礼远港,可通五六百石小舟,皆宜设为正口。”五年,擢闽浙总督。奏请噶玛兰收入版藉,设官治理。彰化匪徒械斗焚劫,旁近蜂起,全台震动,檄水师提督许松年剿捕,副将邵永福等趋艋�{,阻其北窜;总兵陈化成以兵渡鹿仔,防其入海。尔准亲驻厦门,遣副将佟枢等分往彰化、淡水,搜山围捕,�知贼党煽诱日众,移陆路提督马济胜守厦门,自渡海驻彰化督剿,贼首李通遁,捕得伏诛。令各庄举首事,缉馀匪,闽人捕闽人,粤人捕粤人,以免诬累。  台人有与生番贸易遂娶番妇者,俗名“番割”,其魁黄斗乃等久踞三湾,潜出为盗。当*起时,诱生番出山助斗,遣参将黄其汉等分路侦击。番窜后山,士卒攀藤蹑葛而登,擒黄斗乃等二十一人,斩以徇。尔准疏陈匪徒起事,由于**焚掠,非叛逆,当以强盗论;淡水以北分党报复,当以械斗论;焚*有据者始坐辟,馀俱末减。其胁从旋解散者,多所保全。又奏台湾北路至艋�{几五百里,仅有守备一员,巡防难周。调南路游击一员驻竹堑,并于大甲、铜锣湾、斗换坪诸处添驻营汛,改建淡水土城。头道溪为生番出入总路,亦建土城,以屯丁驻守。事平,加太子少保。七年,入觐,宣宗嘉其治台湾匪*悉合机宜,迅速蒇功,赐其子慧翼官主事。  木兰陂者,创自宋熙宁间,溉民田四十万亩,筑石堤千一百馀丈以御海潮,岁久倾坏,尔准道经莆田,亲勘修复。工蒇,以宋长乐室女钱创陂实功首,建祠列入祀典。尔准治闽最久,谙悉其风土人情,吏民皆相习,政从宽大,闽人安之。九年,坐失察家仆收贿,镌二级留任。十一年,以病乞休。逾年,卒,赠太子太师,赐子慧��进士,慧翼员外郎,谥文靖,祀福建名宦及乡贤祠。  孙尔准予乾隆六十年(1795)秋乡试中举;嘉庆十年(1805),登进士榜,初选为翰林宝岛台湾宝岛台湾院庶吉士,后授编修。十四年(1809)奉命协助编纂《全唐文》,后又编纂《永定县志》。十九年(1814)出为福建汀州知府。汀州府属下的宁化县,有民众聚钱拜会,上司将要一律以叛逆谋反罪处治。按大清刑律规定,叛逆谋反是要满门抄斩并株连九族的。孙尔准闻讯后,感到事情严重。他想起早年他父亲在广西当幕僚时,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案件。那是当地土司为争夺荫袭权而打的官司。验其凭据,所盖的都是明代印玺。总督即认为是私造符信,蓄意谋反,当以叛逆罪处治。他父亲竭力说服上司,土酋志在承袭,并无谋反的罪状,不可轻易坐以叛逆罪。终于使总督和巡抚都改变了决定,保全了近千人的生命财产。如今一起重大命案却在自已的任上发生了。他意识到,必须慎重处理。于是,他不怕冒犯督抚大人,立即亲自赴宁化重新调查,并将真实情况向上报告。他说,没有叛逆情节,只能以别的罪名处罚其为首者,更不应连累他人。朝廷采纳了这一意见。一起涉及数千人的案子就此得到了结。事后,他被提升为福建盐法道。后又历任江西按察使、福建布政使、广东布政使、安徽巡抚等职。  道光三年(1823),调任福建巡抚。福建,地处东南沿海,岛屿星罗棋布,山径错杂,时有盗匪出没,骚扰劫掠,危害社会安宁。孙尔准到任后,不借以万金为缉捕费,重赏有功人员,因而接连捕获首犯。他根据所犯罪状情节,绳之以法。盗风为之衰息。  当时的福建省,辖境包括今台湾省的大部分地区。作为一省的最高长宫,孙尔准经常渡海,巡阅这座广袤千里的宝岛。他先后在鹿耳门(今彰化之西、浊水溪出海口附近)增设鹿仔港(今称鹿港),在嘉义、彰化之间的山溪入海口另辟五个港口,以利商船通航。  台湾东北部的噶玛兰山湾(今宜兰小平原),本是土著哈仔难族人聚居之处。三面环山,东临大海,自陆路进去,山峻路险,负载难行,故长期与外界阻隔,十分闭塞。虽在嘉庆元年,就有福建漳州人吴沙率领漳州、泉州等地一批人来此垦荒种植,但清廷一直未曾将它纳入行政区域之内。道光五年(1825)九月,孙尔准擢任闽浙总督后,即奏请将噶玛兰收入版籍,设官治理;并建议将原有可通小船的乌石港、札远港,加以疏浚改建,设为正口,因而促进了这一山湾地区的开化与发展。  道光六年(1826),台湾中部的嘉义、彰化*发农民起义,这是继乾隆五十一年(1786)林爽文起义之后的又一次反抗清朝统治的人民起义。孙尔准为维护清朝统治檄召福建水师提督许松年前往镇压。同时派副将邵永福等直趋艋甲(今台北市),“阻其北窜”;派金门镇总兵陈化成率师进鹿仔港,“防其入海”。他本人则移驻厦门,遣副将佟枢等往彰化、淡水(今新竹)搜山围捕。起义军不走水路,更不出海,坚持在山间活动,与官军对抗。孙尔准闻讯后,立即决定由提督马济胜守厦门,自己渡海驻彰化,亲自“督剿”。起义军领袖李通,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不幸被捕,遭到*害,余部也因此溃散。接着,孙尔准又下令,各村各庄,“举首事,缉余匪,闽人捕闽人,粤人捕粤人,以免诬累台人”。  当时,俗称台湾土著为“生番”。有些闽粤商人与“生番”贸易,遂娶“番女”为妇。-这类商人被称为“番割”“番割”也有组织,当农民起义*发后,其首领黄斗乃等号召“生番”出山助斗。孙尔准派参将黄其汉等分路阻击。“番人”被迫回深山。清军士卒攀藤蹑葛而登,捕获黄斗乃等21人,其中6名主要骨干被*,番人队伍也就逐渐溃散。孙尔准毕竟不是没有**头脑的“一介武夫”,嗜*成性,他在这次事变中采取了“剿”“抚”两手。他向朝廷奏报:对于这次事变的处理,有意把“叛逆”和“强盗”分开,对于淡水以北“分党报复”也只以“械斗”论处。这样就使一大部分人或开*或减刑,缩小了屠戮的范围。很多人得以保全。过后,孙尔准又详细考察了台湾全岛的治安管理情况,发现竹堑(今新竹附近)以北至艋甲矶,五百里开阔的地带仅有守备一员,巡防工作实难周全,故请调南路游击一员驻竹堑,并于大甲、钢锣湾、斗换坪等处皆添驻 绿营兵力。又请改建淡水土城,并在“生番”出入总路的头道溪溪口亦建土城,以屯兵驻守,以巩固台湾的防务。  道光七年(1827),孙尔准回京述职。宣宗嘉其“治台湾匪*,悉合机宜”自京返闽途中,道经莆田。他亲自勘察那里的防海水利工程木兰陂。这项工程始建于北宋熙宁-年间,筑石堤l100余丈,以御海潮,并灌溉民田40万亩。但因年久失修,多处倾塌。为使数万顷民田再成膏腴,他亲自主持修复了这项重要工程。  道光九年(1829),他因家仆收受贿赂,自已一时失察而受到弹劾,被处降二级留用。道光十一年(1831)以病乞体。十二年(1832)二月乙未逝世。  著作著有《奉天录》、《泰云堂集》、《游黄公涧记》,辑有《明诗钞》、《福建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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