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0元拍奔驰卖家拒发货判赔19万 详情始末细节披露!

  7500元拍奔驰卖家拒发货判赔19万

  【#7500元拍奔驰卖家拒发货判赔19万#】日前,“7500元拍到二手奔驰车**”成了舆论热点。

  2019年11月14日,刘勇(化名)在电商平台“拍卖—捡漏”栏目中,在“好车酷酷”经营的一家二手车拍卖店铺,以整车价7500元的价格拍下了一辆“奔驰GLA级2016 款四驱2.0T双离合时尚型”二手车。但是,好车酷酷却没有发车,而是声称之前价格标错了,要求刘先生退款,愿意“补偿”100元。

  于是,双方到**打起了官司。**二审认定,拍卖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判决好车酷酷二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赔付刘勇196500元。

  网络上频频*出的“价格乌龙门”,《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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