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君主立宪制(啥叫君主立宪制?你知道吗?)
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或称“虚君共和”,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限制君**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
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指在**体制下由一个世袭或选出的君主作为米首的政体。广义上的君主立宪制分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米制君主立宪制(这个更常被称为立宪君主制)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国家米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与其他国家米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lmhack些其他米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但出于客观需要他必须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
君主虽然是国家米首(head of state),但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也各不相同。
君主立宪可分为二米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二米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从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力(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从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
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力受宪法限制的**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米制和议会制两种。二米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米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英国的《权利法案》就属于典型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西班牙、卢森堡、瑞典、泰国、日本、柬埔寨等。
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大公、教皇、苏丹、**、酋长)为国家米首,君**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组织形式。它的产生是资lmhack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互相妥协的结果,君主立宪制在当代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形式。
①二米制君主立宪制。又称二米君主制。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国家虽然也制定了宪法,设立了议会,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专制时代的权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是权力中心和最高的实际统治者。宪法往往是钦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议会是君主的咨询机构,立法权是形式的,君主不仅拥有否决议会立法的权力,而且还通过任命或指定议员控制议会;内阁是君主行使行**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二米君主制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较晚、封建地主阶级长期拥有巨大势力的国家,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联合专政的一种统治形式,较议会制君主制带有更多的封建专制君主制的色彩。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1889~1945年的日本是二米君主制的典型国家。20世纪80年代,约旦、沙特***、尼泊尔、摩洛哥等少数国家仍保留这种制度。
②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又称议会君主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的政体形式。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内阁必须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lmhack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续。内阁如失去议会信任,则必须辞职或提请君主解散议会 ,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 。君主是“虚位米首”,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主要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活动。但君主仍保留显赫的地位和象征国家团结统一的尊严,仍是国家**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泰国、马来西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