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调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造成浪费的怎么处分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干部实行问责。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

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一、反对浪费条例的责任

1、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2、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

3、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4、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5、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6、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

二、反对浪费的条例

条例共分十二章、六十五条,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强调,党政机关要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并接受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文件解读

优良传统上升为党内法规,强化制度权威“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饭包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点灯笼访贫农。”这首歌谣,传唱于当年的**苏区,道出了人们心中党的干部节俭奉公的形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素来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相关方面的制度建设也一直在探索、推进。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第二十六号训令——关于惩治**浪费行为》、《关于反**浪费的指示》、《**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浪费及克服****错误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紧急规定》、《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到2012年12月4日的**“八项规定” 、“六项禁令”,以及会议费管理新规、贺卡节礼“禁令”,编制细密的制度“防护网”,历来受到我们党的高度重视。“以往大多是通过党纪政纪来进行约束,比如以内部通知的方式发布,此次提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既表明了**对解决‘**’问题抓牢抓紧的决心,也保证了从源头上狠刹铺张浪费之风的可行性。”王韶兴指出。党内法规中的条例,通常是指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以条例的形式制约浪费、厉行节约,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随着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制度刚性约束力的不断加强,制度设定的精细化程度加深,我们党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制度权威”也升级到了新的版本。严格执行,形成“大落实”格局是重中之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的效果关键要看贯彻和实施。”王韶兴认为,制度制定之后,如何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确保贯彻不打折扣、落实不偏不虚,是更加艰巨的任务。“对涉及《条例》的制度,要按照实体性(做什么)、程序性(怎样做)、保障性(违背了如何纠正)的要求加以细化。”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姚桓教授认为,制度的细化还应该包括解决制度缺口、制度碎片化、制度交叉冲突的现象。同时,更细化、更具*作性的配套规定也很重要。“比如《条例》规定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以公开并接受监督,那么,这个公务活动包括哪些?这个是要更细化的着力点之一。”高新民说,各地各部门跟进《条例》的配套工作,值得关注。形成“大落实”的格局也是重中之重。保证《条例》执行的刚性,防止制度疲软,不仅要全党动手,还要全社会一起动手,形成“大落实”的执行格局,这与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费用控制、增强财政预算约束、加强惩戒问责力度等,都密切相关。“贯彻落实《条例》不能当做单纯的技术性工作来做。”姚桓认为,还是要把“教育先行”这个“老话”重提并一直提下去。《条例》的制度权威要渗透出深刻的思想文化内涵,要与宗旨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联系在一起,解决思想深处的问题,克服模糊思想和错误认识。诸如树立“例外即是破坏”的观念,建立对浪费“零容忍”的心理,培育“越雷池即羞耻”的认知等,都是《条例》能够取得长久效用的“软约束”。黑龙江规定省级**班子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准饮酒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省级**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实行最严厉的“禁酒”政策。“禁酒令”要求,省级班子**和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到省内市(地)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公务活动,就餐中一律不允许饮酒。省级四大班子及省**、省检察院,省直各单位,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接待部门都要严格执行此规定。涉及到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严禁提供高档酒。《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公款浪费之所以成为顽疾,表面原因在于“公款”,其本质在于埋单的钱不受约束。如果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就等于从源头上拧紧了党政机关花钱的“阀门”。《条例》规定:“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龚维斌:这些规定抓住了当前老百姓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问题,对公务接待进行了规范化管理,非常及时必要。《条例》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公务出行社会化,这种做法可以从总体上降低行政机关的成本,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改善。《条例》规定:“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作性,不给任何想钻空子、想“打擦边球”的人机会。《条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竹立家:《条例》有关监督的安排,表明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力度和决心,体现出党政机关要用真心实意、实际行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八项规定的背景是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八项

①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重大的反作用,对人们的行为具有重要的驱动、制约和导向作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对人们的行为选择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②正确的价值观,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进行正确的价值选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就是一种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③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往往会因人而异。这就要求我们明确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标准,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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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节约是我们传统美德!从不浪费电不浪费水!不浪费粮食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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