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下面(口下面加个王念什么)

一个口一个落-草字头下面一个口怎么读?

上下结构“艹+口”是罕用字,见附图。

拼音:kōu 。一种草的名称。

以上读音、释义:①见《汉语大字典》3175页;②见《中华字海》251页。

右的下面为什么是口?右的下面为什么是口字

右”会意。从口,从又(手)。口手并用帮助别人。本义:右助。见《说文》。这个意义后来写作“佑”。

口字里一个口下一个面字读什么

①过失;罪责:咎有应得;引咎自责。

②责备;处分:既往不咎。

更多信息——

▲咎jiù 会意。从人,从各。从“各”,表示相违背,违背人的心愿。本义:灾*,灾殃

咎,灾也。――《说文》

弃宝者必离其咎。――《吕氏春秋•侈乐》。注:“殃也。”

嗟苦先生,独离此咎。――贾谊《吊屈原赋》

又如:咎征(天降灾*的征验);咎有应得(罹*受罚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完全应得的);咎戒(上天所降的灾*与警告)

过失,罪过

无咎者,善补过也。――《易•系辞》

其作汝用咎。――《书•洪范》。疏:“咎是过之别名。”

微我有咎。――《诗•小雅•伐木》

以彰其咎。――诸葛亮《出师表》

又如:咎戾(罪过);

▲咎jiù

⒈过失,罪过:~在人怨。~由自取。

⒉凶,灾*:有~。休~(吉凶)难料。

⒊归罪,处分:既往不~。贪官必~。

▲咎gāo

1.通"皋"。指虞舜的贤臣咎繇,即皋陶。

2.见"咎鼓"。

主要分析了“咎”字的甲骨文形体,认为“咎”字的初形为上从倒“止”下从“人”的会意字,“咎”字的字形义为天神降灾*于人。《说文》根据“咎”字已有讹变的篆书去分析字形,认为“咎”字“从人各。各者,相违也”,不确。

《说文•人部》:“咎,灾也。从人各。各者,相违也。”段玉裁注:“天火曰灾,引申之凡失意自天而至曰灾。《释诂》曰:‘咎,病也。’《小雅•伐木》传曰:‘咎,过也。’《北山》笺云:‘咎犹罪过也。’《西伯戡黎》郑注:‘咎,恶也。’《吕览•侈乐篇》注:‘咎,殃也。’《方言》:‘咎,谤也。’[从人各]会意。[各者,相违也]说从各之意。”段玉裁注中罗列了“咎”字在典籍里的诸多用法,但是对“咎”字是如何会意的问题却没有深究。

甲骨文中已有“咎”字,其形体主要有两种,**形是上下结构,且上为倒“止”下为人的侧面状,第二形是左右结构,而构成部件则和**形的相同,即倒“止”和人的侧面状这两个部件分列在字形的左右。也就是说,“咎”字的这两种甲骨文形体还没有“咎”字字形下面的“口”。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在“咎”字条下曰:“从人从夊,所会意不明。”徐中舒认为“咎”字在卜辞中用如“降*之义”。

先看一下“咎”在卜辞中的用法:

(1)“贞:父乙咎王。”(《甲骨文合集》2253)

(2)“贞:惟父乙咎妇好。”(《甲骨文合集》6032正)

(3)“己巳卜:祖乙咎。”(《甲骨文合集》21542)

(4)“戊申贞:无咎。”(《甲骨文合集》21952)

上述第(1)例中的“父乙咎王”即“父乙降*于王”之义,第(2)例的句型同第(1)例,第(3)例“祖乙咎”即“祖乙降*”之义,而无“咎”的对象,第(4)例的“无咎”即“没有灾*”之义。“咎”可用作动词的“降*”义,也可用作名词的“灾*”义。

然而,要弄清楚“咎”字是如何会意的以及“咎”字的本义在其形体中是如何表现的问题,首先应该理解“咎”字的构成部件的倒“止”的确切含义。

“止”的甲骨文形体为人的足趾状。“止”即“趾”的初文。“止”在甲骨文构形中的部件义,可用来表示脚的运动,如“步、正”等字中的部件“止”的含义,不过有不少部件“止”则是脚的运动的引申义用法,以表示各种运动义。

而“咎”字的构成部件的倒“止”状,在《说文》中作“夊”。《说文》:“夊,从后至也。象人两胫后有致之者。读若黹。”《说文》所收的“夊”就是甲骨文构形部件的倒“止”状,即“止”的平面朝向为向下的方向。《说文》的“读若黹”,则表明倒“止”状的“止”和平面朝向为向上的“止”读音相同,而“从后至也”的解释则不准确。

在甲骨文为上下结构的形体中,“止”可以出现在形体的上方或形体的下方,再加上“止”的形体有平面朝向向上和向下的两种不同方向, 实际上“止”在甲骨文形体中有四种情况。

其一,“止”在形体为上下结构的下方且“止”的朝向为向上,如“逐”,甲骨文字形上为豕,下为方向朝上的“止”,所表现的实际运动方向是深度方向,[1]即后面的人追逐前面跑的猪。

其二,“止”在形体为上下结构的下方且“止”的朝向为向下,如“麦”,甲骨文字形上为麦状,下为方向朝下的“止”,表示字形上方的麦由上往下的运动。“来、麦”是同源分化字,“来”的字形为麦状。《说文》“来”字下在解释形义之后又说:“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说文》认为麦从天而降,保留了古老的传说成分。“麦”的字形下方“止”的朝向向下,其作用是为了表明“麦”字上方的部件“来”从天而降的运动。[2]

其三,“止”在形体为上下结构的上方且“止”的朝向为向上,如“先”,甲骨文字形下为人状,上为方向朝上的“止”,表示运动方向朝上。“先”的字形义为人去世后升天。卜辞中“先”用作“先世”义。[3]

其四,“止”在形体为上下结构的上方且“止”的朝向为向下,如“各”,甲骨文字形下为口,表示祈祷义,上为方向朝下的“止”,表示运动方向从上而下。“各”的字形义为人们祈祷(神)从天降下。[4]

本文讨论的“咎”字,则属于上面的第四种情况。“咎”字上方的“夊”即倒“止”状,表示运动方向从上而下,而且运动所影响到的对象即“咎”字下方的人状。“咎”字构成部件之间所包含的语义关系为:[施事者?] 施事(即字形上方的“夊”)[施事内容?]于人(即字形下方的人状),显然,向下运动的动作发出者,以及发出何种动作,这些内容在“咎”的字形中并没有明示出来。

结合“咎”字在卜辞以及在先秦典籍里的实际用法,“咎”的字形义当为:(天神)降(*)于人。其中,“降*”的“*”即动作的具体内容,是根据“咎”字在卜辞以及在先秦典籍里的实际用法而补出的;而向下运动的动作发出者“天神”的补出复原,则反映了中国原始文化的精神内涵。[5] “上帝”一词在卜辞中屡见,从“上帝”一词的命名可知,“帝”是位于天上的。在先民的心目中,“上帝-神-天”具有同样的敬畏性质,因为人的行为如有不符合天意之处,“上帝-神-天”就会降*来惩罚下民。下面是“帝”、“天”降下灾*的例子:

(5)“庚戌卜,贞:帝其降熯。”(《甲骨文合集》10168)“帝其降熯”,即上帝造成旱象之灾。

(6)“天惟降时丧。”(《尚书•多方》)义即天惟降此丧亡之咎。

(7)“天降丧*,灭我立王。”(《诗经•大雅•桑柔》)

换言之,“咎”字包含的从上方降下的灾*义,其上方的确切位置当位于天上,而降灾*的动作发出者,根据早期的中国文化观念,非“上帝-神-天”之类莫属。这样,我们可以将“咎”字字形表面所显示的省略的语义关系“[施事者?] 施事 [施事内容?]于人”复原为“[天神] 降 [灾*]于人”。

至于“咎”字的甲骨文第二形的左右结构,其构成部件和**形的相同,只是倒“止”和人的侧面状这两个部件分列在字形的左右。从“咎”字的会意方式来看,“咎”字的甲骨文**形的上下结构即上为倒“止”下为人的侧面状,应是“咎”字的初形。而第二形的左右结构,则是“咎”字的甲骨文形体的变化,这样,初形中部件位置之间反映出来的上天降灾*于下民的原有含义被削弱了。

再来分析“咎”的篆书形体的来源。“咎”的篆书形体,周代甲骨文中已有之。“咎”的篆书形体,其实是在“咎”的甲骨文左右结构的第二形中部件“夊”的下方加上“口”。在甲骨文中,有一批字形为上下结构而下方为“口”的字。由于语言是从口部发出的,所以下方“口”的语义和说话(如祈祷之类)有关,而“口”的上方的部件则是说话所指的对象。[6] “咎”字下方的“口”,根据“咎”的本义,当是下民对天神降*于人的不幸情况进行祈祷。本来“咎”的甲骨文第二形的左右结构对“咎”字的初形造字旨趣已有削弱,再在部件“夊”之下加上“口”后又被重新分析为“各”,这样,《说文》“从人各”的字形分析就显得费解难通了。

尽管《说文》解释“咎”字的形体有误,但对“咎”字的释义“咎,灾也”还是正确的。在先秦典籍里,“咎”主要用如“灾*”义:

(8)“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尚书•大禹谟》)孔颖达疏:“天降之殃咎。”

此外,《周易》断占之辞中“无咎”一词多见:

(9)“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周易》“乾”卦三爻爻辞)“乾”卦三爻爻辞中“无咎”一词,在文前援引的卜辞第(4)例中已有之,“无咎”即无灾*之义。

————————

[1]有关汉字形体呈上下关系时对应的空间方向可能是高度方向,也可能是深度方向的问题,参见徐山《汉字的方向、位置和笔顺》,《古汉语研究》1998年第1期,25-29页。

[2]有关“来”字的讨论,参见徐山《雷神崇拜——中国文化源头探索》,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73页。

[3]有关“先”字的讨论,参见徐山《汉语言的起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37-38页。

[4]关于“各”字的形义问题,同②,73页。

[5]有关中国原始文化的雷神崇拜观念在甲骨文字中的反映问题,同②。

[6]有关甲骨文形体的上下结构中下为“口”的意义问题,同③,33-34页。合

口字里一个口下一个面字读什么

①过失;罪责:咎有应得;引咎自责。

②责备;处分:既往不咎。

更多信息——

▲咎jiù 会意。从人,从各。从“各”,表示相违背,违背人的心愿。本义:灾*,灾殃

咎,灾也。――《说文》

弃宝者必离其咎。――《吕氏春秋•侈乐》。注:“殃也。”

嗟苦先生,独离此咎。――贾谊《吊屈原赋》

又如:咎征(天降灾*的征验);咎有应得(罹*受罚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完全应得的);咎戒(上天所降的灾*与警告)

过失,罪过

无咎者,善补过也。――《易•系辞》

其作汝用咎。――《书•洪范》。疏:“咎是过之别名。”

微我有咎。――《诗•小雅•伐木》

以彰其咎。――诸葛亮《出师表》

又如:咎戾(罪过);

▲咎jiù

⒈过失,罪过:~在人怨。~由自取。

⒉凶,灾*:有~。休~(吉凶)难料。

⒊归罪,处分:既往不~。贪官必~。

▲咎gāo

1.通"皋"。指虞舜的贤臣咎繇,即皋陶。

2.见"咎鼓"。

主要分析了“咎”字的甲骨文形体,认为“咎”字的初形为上从倒“止”下从“人”的会意字,“咎”字的字形义为天神降灾*于人。《说文》根据“咎”字已有讹变的篆书去分析字形,认为“咎”字“从人各。各者,相违也”,不确。

《说文•人部》:“咎,灾也。从人各。各者,相违也。”段玉裁注:“天火曰灾,引申之凡失意自天而至曰灾。《释诂》曰:‘咎,病也。’《小雅•伐木》传曰:‘咎,过也。’《北山》笺云:‘咎犹罪过也。’《西伯戡黎》郑注:‘咎,恶也。’《吕览•侈乐篇》注:‘咎,殃也。’《方言》:‘咎,谤也。’[从人各]会意。[各者,相违也]说从各之意。”段玉裁注中罗列了“咎”字在典籍里的诸多用法,但是对“咎”字是如何会意的问题却没有深究。

甲骨文中已有“咎”字,其形体主要有两种,**形是上下结构,且上为倒“止”下为人的侧面状,第二形是左右结构,而构成部件则和**形的相同,即倒“止”和人的侧面状这两个部件分列在字形的左右。也就是说,“咎”字的这两种甲骨文形体还没有“咎”字字形下面的“口”。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在“咎”字条下曰:“从人从夊,所会意不明。”徐中舒认为“咎”字在卜辞中用如“降*之义”。

先看一下“咎”在卜辞中的用法:

(1)“贞:父乙咎王。”(《甲骨文合集》2253)

(2)“贞:惟父乙咎妇好。”(《甲骨文合集》6032正)

(3)“己巳卜:祖乙咎。”(《甲骨文合集》21542)

(4)“戊申贞:无咎。”(《甲骨文合集》21952)

上述第(1)例中的“父乙咎王”即“父乙降*于王”之义,第(2)例的句型同第(1)例,第(3)例“祖乙咎”即“祖乙降*”之义,而无“咎”的对象,第(4)例的“无咎”即“没有灾*”之义。“咎”可用作动词的“降*”义,也可用作名词的“灾*”义。

然而,要弄清楚“咎”字是如何会意的以及“咎”字的本义在其形体中是如何表现的问题,首先应该理解“咎”字的构成部件的倒“止”的确切含义。

“止”的甲骨文形体为人的足趾状。“止”即“趾”的初文。“止”在甲骨文构形中的部件义,可用来表示脚的运动,如“步、正”等字中的部件“止”的含义,不过有不少部件“止”则是脚的运动的引申义用法,以表示各种运动义。

而“咎”字的构成部件的倒“止”状,在《说文》中作“夊”。《说文》:“夊,从后至也。象人两胫后有致之者。读若黹。”《说文》所收的“夊”就是甲骨文构形部件的倒“止”状,即“止”的平面朝向为向下的方向。《说文》的“读若黹”,则表明倒“止”状的“止”和平面朝向为向上的“止”读音相同,而“从后至也”的解释则不准确。

在甲骨文为上下结构的形体中,“止”可以出现在形体的上方或形体的下方,再加上“止”的形体有平面朝向向上和向下的两种不同方向, 实际上“止”在甲骨文形体中有四种情况。

其一,“止”在形体为上下结构的下方且“止”的朝向为向上,如“逐”,甲骨文字形上为豕,下为方向朝上的“止”,所表现的实际运动方向是深度方向,[1]即后面的人追逐前面跑的猪。

其二,“止”在形体为上下结构的下方且“止”的朝向为向下,如“麦”,甲骨文字形上为麦状,下为方向朝下的“止”,表示字形上方的麦由上往下的运动。“来、麦”是同源分化字,“来”的字形为麦状。《说文》“来”字下在解释形义之后又说:“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说文》认为麦从天而降,保留了古老的传说成分。“麦”的字形下方“止”的朝向向下,其作用是为了表明“麦”字上方的部件“来”从天而降的运动。[2]

其三,“止”在形体为上下结构的上方且“止”的朝向为向上,如“先”,甲骨文字形下为人状,上为方向朝上的“止”,表示运动方向朝上。“先”的字形义为人去世后升天。卜辞中“先”用作“先世”义。[3]

其四,“止”在形体为上下结构的上方且“止”的朝向为向下,如“各”,甲骨文字形下为口,表示祈祷义,上为方向朝下的“止”,表示运动方向从上而下。“各”的字形义为人们祈祷(神)从天降下。[4]

本文讨论的“咎”字,则属于上面的第四种情况。“咎”字上方的“夊”即倒“止”状,表示运动方向从上而下,而且运动所影响到的对象即“咎”字下方的人状。“咎”字构成部件之间所包含的语义关系为:[施事者?] 施事(即字形上方的“夊”)[施事内容?]于人(即字形下方的人状),显然,向下运动的动作发出者,以及发出何种动作,这些内容在“咎”的字形中并没有明示出来。

结合“咎”字在卜辞以及在先秦典籍里的实际用法,“咎”的字形义当为:(天神)降(*)于人。其中,“降*”的“*”即动作的具体内容,是根据“咎”字在卜辞以及在先秦典籍里的实际用法而补出的;而向下运动的动作发出者“天神”的补出复原,则反映了中国原始文化的精神内涵。[5] “上帝”一词在卜辞中屡见,从“上帝”一词的命名可知,“帝”是位于天上的。在先民的心目中,“上帝-神-天”具有同样的敬畏性质,因为人的行为如有不符合天意之处,“上帝-神-天”就会降*来惩罚下民。下面是“帝”、“天”降下灾*的例子:

(5)“庚戌卜,贞:帝其降熯。”(《甲骨文合集》10168)“帝其降熯”,即上帝造成旱象之灾。

(6)“天惟降时丧。”(《尚书•多方》)义即天惟降此丧亡之咎。

(7)“天降丧*,灭我立王。”(《诗经•大雅•桑柔》)

换言之,“咎”字包含的从上方降下的灾*义,其上方的确切位置当位于天上,而降灾*的动作发出者,根据早期的中国文化观念,非“上帝-神-天”之类莫属。这样,我们可以将“咎”字字形表面所显示的省略的语义关系“[施事者?] 施事 [施事内容?]于人”复原为“[天神] 降 [灾*]于人”。

至于“咎”字的甲骨文第二形的左右结构,其构成部件和**形的相同,只是倒“止”和人的侧面状这两个部件分列在字形的左右。从“咎”字的会意方式来看,“咎”字的甲骨文**形的上下结构即上为倒“止”下为人的侧面状,应是“咎”字的初形。而第二形的左右结构,则是“咎”字的甲骨文形体的变化,这样,初形中部件位置之间反映出来的上天降灾*于下民的原有含义被削弱了。

再来分析“咎”的篆书形体的来源。“咎”的篆书形体,周代甲骨文中已有之。“咎”的篆书形体,其实是在“咎”的甲骨文左右结构的第二形中部件“夊”的下方加上“口”。在甲骨文中,有一批字形为上下结构而下方为“口”的字。由于语言是从口部发出的,所以下方“口”的语义和说话(如祈祷之类)有关,而“口”的上方的部件则是说话所指的对象。[6] “咎”字下方的“口”,根据“咎”的本义,当是下民对天神降*于人的不幸情况进行祈祷。本来“咎”的甲骨文第二形的左右结构对“咎”字的初形造字旨趣已有削弱,再在部件“夊”之下加上“口”后又被重新分析为“各”,这样,《说文》“从人各”的字形分析就显得费解难通了。

尽管《说文》解释“咎”字的形体有误,但对“咎”字的释义“咎,灾也”还是正确的。在先秦典籍里,“咎”主要用如“灾*”义:

(8)“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尚书•大禹谟》)孔颖达疏:“天降之殃咎。”

此外,《周易》断占之辞中“无咎”一词多见:

(9)“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周易》“乾”卦三爻爻辞)“乾”卦三爻爻辞中“无咎”一词,在文前援引的卜辞第(4)例中已有之,“无咎”即无灾*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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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汉字形体呈上下关系时对应的空间方向可能是高度方向,也可能是深度方向的问题,参见徐山《汉字的方向、位置和笔顺》,《古汉语研究》1998年第1期,25-29页。

[2]有关“来”字的讨论,参见徐山《雷神崇拜——中国文化源头探索》,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73页。

[3]有关“先”字的讨论,参见徐山《汉语言的起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37-38页。

[4]关于“各”字的形义问题,同②,73页。

[5]有关中国原始文化的雷神崇拜观念在甲骨文字中的反映问题,同②。

[6]有关甲骨文形体的上下结构中下为“口”的意义问题,同③,33-34页。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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