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新西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中国需要什么条件?

福州澳星出国: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真是的世界上最难拿的绿卡吗?在现行制度下,有哪些外国人能申请“中国绿卡”呢?今天,我们以上海为例介绍一下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特殊人员申请“中国绿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1、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或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外籍世界顶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并经国务院所属主管部、委、办或上海市人民政府推荐的

2、符合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双自”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并经“双自”管委会推荐的;

3、由“双自”区引进的外籍首席专家和科技领**才(经“双自”管委会认定)推荐并担保的其科研团队内的外籍核心成员。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夫妻团聚人员申请“中国绿卡”

与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在中国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任职人员申请“中国绿卡”

在以下5类单位中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以上职称,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境内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1.国务院各部门或者上海市人民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或者具有行政管理性质或职能的事业单位;

2.重点高等学校(“211工程”学校以及**批招生录取高校);

3.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4.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5.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外商投资研发中心企事业单位。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投资人员申请“中国绿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1、在中国投资、实际交付的注册资金合计在200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内不得低于该标准)的投资者;

2、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实际交付的注册资金合计在100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内不得低于该标准)的投资者;

3、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投资,实际交付的注册资金合计在50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内不得低于该标准)的投资者;

4、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项目》鼓励类产业投资,实际交付的注册资金合计在50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内不得低于该标准)的投资者;

5、以自然人身份或者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在上海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合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项目》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达到50万美元)的投资者。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亲子团聚人员申请“中国绿卡”

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为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未满18周岁且未婚,经国籍审定具有外国国籍的,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亲属投靠人员申请“中国绿卡”

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需投靠境内直系亲属,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在中国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就业人员申请“中国绿卡”

已连续在上海工作满4年,4年内每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超过60万元人民币,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12万元人民币且4年内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国人,经现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外籍华人博士申请“中国绿卡”

凡具有博士学历且在上海工作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在“双自”、“双创”区内工作的外籍华人申请“中国绿卡”

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双自”)或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简称“双创”)内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纳税记录良好,且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中国绿卡”

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上海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制定的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申请之日前持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证件连续在上海工作满3年,经现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外籍优秀毕业生申请“中国绿卡”

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境外知名高校【“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原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0位学校】的外籍学生,毕业后2年内持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在上海创新创业,期间被以下符合规定之一的上海单位聘雇并连续工作满3年,工作情况、纳税记录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经聘用单位担保推荐的,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①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双自”)或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简称“双创”)内单位;

②上海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制定的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

③上海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请问到外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到外国**,每个国家的条件不同,下面举例**美国需要的条件:

**美国的条件是根据不同类型的人来划分的,主要分成五大类:

1.杰出人才**美国的条件:

①:此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有杰出才能,历来就得到其所在国或国际的一致认可,其成就可以通过大量书面材料证明;

②:此人希望进入美国继续从事其所擅长之行业;

③:此人进入美国后将给美国带来极大利益。

2.美国投资**的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②: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③: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当的途径);

④: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⑤:此投资可直接/间接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⑥: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⑦: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3.美国配偶**的条件:

配偶**包括两种人士:**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类别的第二类。

4.美国子女**的条件:

根据美国**法,申请子女**需要以下四种情况:

①: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不受名额的限制;

②: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优先类;

③: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④: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5.美国兄弟姐妹**的条件:

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美国,在亲属**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法上的权益。

原文链接:,转发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