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子”:之,这;子,古代兼指儿女,在这里专指女性;“于归”:古代指女子出嫁。于,虚词,无实义;归,表示出嫁。“归”右边“帚”乃“妇”之省,指女子;左下“止”表示脚走路(如“步”上部);左上为“阜”之省,表示山冈。整个字表意女子出远门。古时女孩待字闺中,只有出嫁才出远门。故“归”的本义是出嫁。文人用“于归”作为“嫁人”的替代语,在婚礼间或婚宴上表示对新人,特别是新娘子的祝福,可谓颇具文化品味。
之子于归什么意思之子于归是什么
《诗经·邶风·燕燕》的之子于归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之子于归是什么意思“之子”:之,这;子,古代兼指儿女,在这里专指女性;“于归”:古代指女子出嫁。于,虚词,无实义;归,表示出嫁。“归”(归)右边“帚”乃“妇”之省,指女子;左下“止”表示脚走路(如“步”上部);左上为“阜”之省,表示山冈。整个字表意女子出远门。古时女孩待字闺中,只有出嫁才出远门。故“归”的本义是出嫁。文人用“于归”作为“嫁人”的替代语,在婚礼间或婚宴上表示对新人,特别是新娘子的祝福,可谓颇具文化品味。
《诗经》周南.桃夭篇:“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叶秦秦。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你能译成白话文吗?
相信一般学者都会将之翻译如下:“桃树啊!多么茂盛,开着艳丽的红花。美丽姑娘出嫁了,多适合她的人家。桃树啊!多么茂盛,结出累累的果实。美丽姑娘出嫁了,多适合她的家室。桃树啊!多么茂盛,绿叶茂密成荫。美丽姑娘出嫁了,多适合她的家人。”其中,关于“于归”一词大概会注解为:“古代称女子出嫁为于归。”“室家”一词会注解为:“指女子所嫁的人家”。
从台湾南部传统的“冥婚”习俗来观察,我有着不同的解读。
传统汉族习俗有“大年初二回娘家”,台湾社会指出嫁女儿回家为“转去后家昔”,为什么?这须从宗祀继承谈起,依儒家传统,女子结婚当日首要大事就是进大厅祭拜夫家列祖列宗,是一昭告众神、鬼、人该女子即刻起归属夫家,冠夫姓的道理也在此(日本则更干脆,去原姓换夫姓),再依传统,男子为房、为丁,房中有室,此室合宜婚配女子,所以诗经“宜其室家”之义昭昭在此,相对的,女子怎能再以原来的家为家,称之为“娘家”、“后家昔”至为适切。如此,“之子于归”之义,应译为:“这个女子啊!终于回家(夫家)了”,方为妥适,所以,于归之喜是为回家之喜,怎能不喝酒庆祝。
依照上述解释来衍申,女子未出嫁(嫁者,女子之家也)就是未进入“夫家”的厅堂,万一不幸身亡,自然不能列名“理论上的夫家”之“列祖列宗”的牌位上,如此,自无直属或旁支之后嗣祭祀。从情感上而言,女未嫁而亡,势将成游荡的孤魂,倘能完成其“于归”仪式,才是善终,所以,在这样的架构下台湾南部“冥婚”的习俗,方有合理化根源。
潮汕婚俗;凤凰于归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归”字要有两个大写?凤凰于归指女子出嫁时,女方办理的喜宴、喜事的总称。大写是突出嫁到优秀的男家。
仓庚于飞,熠耀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
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
——《诗经·豳风·东山》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诗经·周南·汉广》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诗经·周南·桃夭》
羔羊执贽。玉帛有辉。
百两集止。之子于归。
宗姻风从。娣侄云回。
祁阳顾之。焕其盈闱。
——《赠顾骠骑诗 思文》 陆云凤凰一般都知女子
若女家单独宴请称为:(女方姓)府于归
凤凰于归:女方这边结婚宴请
古语说,嫁女是于归,娶妻是什么呢?古语说,嫁女是“于归”,娶妻是“取妻”。
谈出嫁,娶妻与入赘
按《说文解字》,「嫁」的意思是「女适人也」。根据《辞海》,「适人」的意思就正是「女子出嫁」。现在提到「女子结婚」都会用「嫁」字,但原来古时还有其他字词可表达这个意思。
除了「嫁」字,古人还用「归」字表达女子出嫁的意思。《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歌以桃花起兴,写女子出嫁,并祝福一对新人家室和顺。东汉学者郑玄读此诗时写下笔记:「女子谓嫁曰归。」证明了「归」与「嫁」同义。「归」有「返回」的意思,以「归」表示出嫁,有学者认为是跟古时的婚姻习俗有关:当时的男女多与相邻的某一氏族通婚,甲族的女子嫁到乙族后诞下女儿,女儿长大后又会嫁到甲族去,即归回母亲的氏族。因此,人们以「归」字代表出嫁。
「字」亦有女子出嫁的意思。《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笄(粤音鸡)而字。」古代女子长大**,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就会举行加笄仪式-- 把头发盘起来,加上笄(簪子)。与此同时,女子要另起一个称为「字」的别名,本名就不能让外人随便叫唤了。女子可以取「字」,即是到了适婚年龄,因此嫁人又可称作「字人」。至于「待字闺中」,就是女子居于娘家,还未订婚许嫁的意思。
「娶」是现时表示男子结婚最普遍的用字,原来这个字还能反映古代的婚俗习惯。根据《辞海》,「取」可通「娶」。在甲骨文中,「取」的右偏旁「又」象手形,整个字形是代表用手割取耳朵的动作。《周礼‧夏官‧大司马》:「获者取左耳。」古时人们捕捉到野兽或战俘时,会割下其左耳,以计功劳。「取」的字形表达了这种意思,同时亦引申出「掠取」、「夺取」等字义。以「取」字表示男子娶妻,有学者认为是跟远古时代男子抢劫女子为妻的风俗有关,「取」显露了婚姻中「掠夺」的性质。后来,社会有了道德规范,男子不再强抢女子为妻,人们亦渐渐以「娶」代替了「取」。
中国传统婚姻礼法是女方嫁入男家。如果婚后男方入住女家,男的就是女家的「赘(粤音叙)婿」,结婚不能称作「娶妻」,而称「入赘」。甚么是「赘」呢?《汉书‧严助传》:「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文句的意思是古人家境贫穷,迫不得已要出卖官职爵位或抵押孩子,换取金钱来维持生计。由此可见,「赘」其实是「抵押」的意思。古时男子如果没有足够金钱娶妻,就要以身为质,于婚后入赘女家作为抵押,所生的子女更要从母姓。展开全部
出嫁是“于归”,娶妻是“归”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参考译文]
桃树繁茂,桃花灿烂。女子出嫁,和美一家。
桃树繁茂,果实丰硕。女子出嫁,幸福一家。
桃树繁茂,枝叶浓密。女子出嫁,快乐一家。
诗经·国风·召南·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参考译文]
江有倒流水,那人又娶妻,不与我相随!现在不要我,以后必后悔。
江有小沙洲,那人又娶妻,不与我相随!现在不要我,以后还要归。
江有小支流,那人又娶妻,不过我的门!此时不见我,日后必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