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产权40年后怎么办(公寓产权40年后怎么办)

商铺产权40年,40年后商铺怎么办?

拆,地归国家。拆完应该有一点补偿款

商住房40年后产权归谁呢?

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有专家认为,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公寓40年产权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在我国,房屋产权都为期限,只有土地使用权限分为不同的使用权限,比如住宅70年、商业、文娱用地40年等。也就是说,不管是70年还是40年,不管你买的是住宅、公寓、还是写字楼或商铺,都会有到期的那。据国土部解释,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使用期限”,是为更醒目标明土地使用期限,提醒业主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及时去续期,实现自己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且不说,当前我国存活了40年之久的建筑是少之又少,商业用地还有着一大优势,那就是**补偿费高。按照城市**补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业用地**补偿资金是远高过普宅的,一般而言,商业**补偿面积是1赔3,住宅用地**补偿面积则是1赔1。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四十年产权的公寓可以买吗,四十年以后怎么办呢

您好!如果您购买公寓,公寓的产权就永远属于您。您说的“四十年”不是产权,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国土资源局会在他们的计算机系统里统一续期的,不需要您本人办理任何手续。谢谢阅读!《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果您购买公寓,公寓的产权就永远属于您。

您说的“四十年”不是产权,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国土资源局会在他们的计算机系统里统一续期的,不需要您本人办理任何手续。

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

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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