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吸铁石放哪图片(燃气表吸铁石放哪图片(第1页))

强力吸铁石,能吸煤气表?会坏吗?

强力吸铁石不能吸煤气表,理由如下;

1. 煤气表的走针是非金属的,和摩托车里程表一样.

2. 不过煤气表是靠煤气流动带动表头风轮转动,再带动塑料齿轮进行计数。

3. 吸铁石对煤气表不起作用,把吸铁石放在煤气表上的话,它只会吸附管路里腐蚀的铁屑,从而导致煤气表因堵塞而报废。吸不住,煤气表的走针是非金属的,和摩托车里程表一样,不过煤气表是靠煤气流动带动表头风轮转动,再带动塑料齿轮进行计数。我拆解过煤气表,煤气表里的零件都是塑料和不锈钢做成的,外壳是铸铝的,只有外壳固定螺丝是铁的,吸铁石对煤气表不起作用,把吸铁石放在煤气表上的话,它只会吸附管路里腐蚀的铁屑,从而导致煤气表因堵塞而报废。房子租给别人就没有过身份证登记之类的吗?如果实在找不到,只能自认倒霉了,毕竟偷气是违法的行为,希望尽快处理好吧

天然气的卡那个磁铁是在里还是在外**去?

那就更紧一点,天然气的型号又得在外边,又得在里边的天然气的卡那个磁铁应该从里面**去的吧。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没用,且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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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三)放置易燃易*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不清楚的就找物业看看。

不同牌子*作方式不一样。是在外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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