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无偿献*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无偿献*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费用;献*者自献*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量五倍的免费用*,五年后等量免费用*;献*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量两倍免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法》第十五条: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为保证应急用*,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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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献*证的人享受什么待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有献*证的人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其中包括:对于无偿献*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费用,并且献*者自献*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量五倍的免费用*,五年后等量免费用*,献*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量两倍免费用*,最后,献*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互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法》
**条为保证医疗临床用*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者和用*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本行政区域内的献*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工作。
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时只交付用于*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者临床需要用*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第十五条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为保证应急用*,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用*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用*应当制定用*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鼓励临床用*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和在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为什么要实行无偿献*?如果实行了有偿献*,我估计大家都会看不起病的。输*费用会非常的高,不利于病伤者康复。
无偿献*的待遇我从2000年开始无偿献*,到今年累计6000多C据我所知,一个人献*只要超过1000CC了,以后你或者你的亲人需要*都是免费的。只有这一个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