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普惠金融报告(央行发布2017年普惠金融分析)

2019年9月29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2019年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和攻坚之年。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展示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最新数据成果,总结了**部门、地方政府、各类市场主体在增加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供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术和产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加强信用信息和担保增信体系建设、完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货币财税政策激励、弥补制度短板、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的各项举措。

报告中总结梳理了普惠金融体制机制、产品服务、资本市场融资、信用信息体系、担保增信体系、差异化监管、货币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等9个方面的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中也提到了,将要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约束”类金融公司,并且要加强对新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一、融、典、租、理要出台政策

报告中提到:

加快补齐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短板。完善****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企业等六类机构监管规制,起草《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典当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继续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 为相关监管规制提供上位法依据。

解读:以上提到的公司,严格意义上属于“类金融”公司,也同时属于“非存管类放贷组织”。之前,这类公司并已经有相关的政策加以约束,并且出台过相关的细则。

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断升级,这类公司依托互联网进行业务的开展,并且随着业务模式的不断升级,监管的不断调整(之前租赁归发改委、国税总局),之前的政策已经不符合当下的市场需求,出现了一定的风险。

所以,从新对此类公司出台相应的监管监督办法。我们可以理解为之前的“补丁”已经失效了,从新更新升级。

那么,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政策的出台,为的就是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进行放贷业务。之前,银保监会曾经出台过文件,对于“职业放贷人”进行约束,并且多次强调无资质、无许可不得放贷。就是为了解决借贷市场的*象。

二、互联网+保险将被监管

报告中提到:

研究修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以统一监管规则、 防范风险为根本任务,秉持审慎包容理念,稳步推进配套制度完善,逐步构建立体化、系统化,具有前瞻性、动态调整的开放性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互联网人身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持续优化互联网人身保险供给机构,防范创新风险。

解读:互联网+保险的模式近年来也逐渐成熟。但是,保险毕竟属于“资管产品”,互联网+保险也滋生了一定的*象。比如:宣传信息不对称、未经许可销售保险、以及被保险人遇到的理赔难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强调了防范创新风险。目前,互助保险、大病众筹等还处在一个较为“灰色”的地带,如何去界定?如何去规范互助、众筹值得期待。

三、加大金融消费者保护力度,5大领域将被“严查”

报告中提到:

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和治理。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销售行为现场检查, 治理违法违规金融广告、误导销售金融产品等问题。聚焦银行信贷、理财、代销、收费和互联网保险 5 大领域开展消保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印发《关于开展支付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对有关银行和支付机构等进行支付客户端、业务系统、交易报文、账户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排查,提升机构支付安全保障水平。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发现、治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解读:从金融业务层面出发,金融消费者尤其是投资理财的投资人,在理财上吃亏不少。针对银行理财、银行代销理财等重点领域进行严查。之前有媒体曝出很多投资人在银行买理财变成了保险,或者在买理财的过程中,银行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人,最终造成了风险*露。

值得一提的是,还加强了“校园金融普及”的建设。

大力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面向学生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编写中学生金融知识普及读本、建设金融基础知识类开放课。

因为现在的金融活动已经深入“校园群体”。之前的大学生借贷、“校园贷”、“套路贷”都把借款对象瞄准了在校生。在校生涉世未深,冲动消费的基础之上盲目的进行借贷。归根到底,是因为没有意识到“金融风险”。普惠金融进校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在校生以警示,让在校生远离校园贷。

总结一下,普惠金融的发展不仅仅是发展,更是要做好“基础建设”。此次央行和银保监发布的报告中,顺应了市场,并且在今后加强了金融消费者权益,防范了金融风险,让普惠金融变得更“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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