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台湾某夜总会头牌,后出演了电视剧,是厦门观众较为熟悉的台湾艺人。
电视连续剧 民视2004年5月21日―2006年9月26日 《意难忘》 饰 曼莉。
三立2002年 《台湾霹雳火》 饰 陈素贞。
1996年7月1日―2003年1月27日《警世剧场-台湾灵异**》(华视)
《台湾灵异**之夜路不可行》 饰小莉
《汪洋中的一条船》
台视2001年:《流氓教授》
2003年:《船过水无痕》饰 碧兰
2003年:《蝴蝶密码》
**光碟案喧腾一时的台湾艺人澎恰恰**光碟案,台北地方**7日宣判,艺人卢靓被依*吓罪判刑二年八月、“疯琴”卢照琴二年四月、“黑道歌手”郭桂彬依诈欺罪判刑三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合议庭认为,整个录影过程,澎恰恰“蛮像”被设计的,卢靓与卢照琴在本案中居於“主导策画”的地位;卢靓以录影机录下澎恰恰**过程*吓取财,她的恶性比叔叔卢照琴还要大,而卢照琴只是搭“顺风车”,所以卢靓的刑度比卢照琴还要高。
至于郭桂彬部分,法官认为郭在澎被*吓时,不仅不帮忙,反趁机诈财,因此判刑三年,是五名被告中刑期最重的。另两名被告,卢照琴的司机郑瑞祥被判刑十月;有帮派背景的钱庄业者李恩国判刑十月、缓刑二年。
澎恰恰为了取回**录影带,付给卢靓九百万元、卢照琴一千万元、郭桂彬一千五百万元、李恩国一百廿万元。法官认定澎付出的三千五百廿万元是被*吓取财,另外澎恰恰还曾找北联帮副帮主吴家康帮忙协调取回录影带,付给吴九百五十万元。吴未被**,案发后只有李恩国将钱退还给澎恰恰。
判决书指出,澎恰恰在2003年8月间,因录制“黄金夜总会”节目认识艺人卢靓,多次邀她外出。某日晚上澎到卢住处,卢预先开启客厅电视柜铁丝花瓶内的隐藏式摄录影机,录下澎在屋内与她谈天、抚摸,澎欲与卢发生进一步性关系被拒后,两人到卧室床边**,澎*衣**,卢在旁帮忙并配合**助兴等画面。
2004年8月,卢靓录制“鸟来伯与十三姨”戏剧,再与澎共事。澎常传简讯邀卢私下碰面,卢透过母亲告诉叔叔卢照琴手上握有澎对她性骚扰的证据,并提供一张澎的*体**相片给卢照琴,卢照琴认有机可乘,指派司机郑瑞祥交涉,向澎*吓赎回录影带。
澎找郭桂彬协调,但郭拿走1500万元后却没办事。澎再找吴家康协调,分三次付1000万元给卢照琴,也付给卢靓900万元,才拿回近四小时的录影带及多张手机简讯照片。
审理时,卢靓称900万元是澎给的精神赔偿金。但法官认为,卢靓不是被害人,看不出需要精神赔偿。
台湾艺人澎恰恰遭卢靓、郭桂彬被控用**光碟勒索一案,2006年已分别判刑定案,二人也已入狱服刑。在民事赔偿部份,台湾高等**昨日判决卢靓须偿还勒索所得900万台币及20万的精神抚慰金,至于郭桂彬则要赔偿1400万台币,全案仍可上诉。
目前因怀孕保外就医的卢靓在获知判赔后,情绪似乎并不为所动,她说:“我现在满脑子都在想将来要如何安顿孩子,现在顾不了这些了!”
2005年,澎恰恰被曝“**光碟”丑闻,光碟中是一对男女在旅馆内亲密的录像。这令澎恰恰崩溃到了极点,那段时间他每天都会接被到莫名电话,而目的都是为了勒索钱财,他曾开记者会澄清光碟中的男人并不是自己,而妻子为了帮他解决绯闻借***,破财近千万人民币,为此他还一度患上忧郁症。
其他信息2006年警方在查证后做出判决,艺人卢靓被依*吓罪判刑两年八个月、“疯琴”卢照琴判两年四个月、“黑道歌手”郭桂彬依诈欺罪判刑三年。法庭认为,整个录影过程,澎恰恰是被设计的,卢靓以录影机录下澎恰恰**过程*吓取财,她的恶性比叔叔卢照琴还要大,而卢照琴只是搭“顺风车”,所以卢靓的刑度比卢照琴还要高;至于郭桂彬部分,法官认为郭在澎被*吓时,不仅不帮忙,反趁机诈财,因此判刑三年,是被告中刑期最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