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高空作业车租赁(高空作业车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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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回应:已经采取多项措施 赔偿事宜已上报 12月12日上午,华商网记者联系到了庆阳观邸小区物业经理郭某,郭经理告诉记者从小区出现高空抛物的现象后他们一直在积极处理。“出现高空抛物的事情后,我们立马报了案还和社区相关部门沟通,且挨家挨户上门宣传。”郭经理说,“我们也想给小区安装高空探头用来监测,但凡事总要有一个流程。” 小区物业公司早先给上级打过报告安装高空监测摄像头,但是这需要与业委会商议,毕竟安装摄像头的费用并不低,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才能进行安装。对于赔偿问题郭经理认为:“我们早前在收取停车费时就向业主明确表示过,费用不包含车辆受损的情况,不能交钱之后啥事都来找物业赔偿。”最后郭经理表示,赔偿的事情她也做不了主,已经给上级请示报批了。 业主张女士并不认同物业说法:“物业每次态度很好,但就是不解决问题,所做的都毫无作用。现在小区内还是会出现高空抛物的事情,既然收了费那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此事,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分析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在本案中,除非该幢楼上的业主能够证明是哪一户实施的抛物行为,或者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否则都应当对受损车主的损失进行补偿。物业公司承担小区物业管理职责,有义务加强巡查力度,面对已经高发的高空坠物案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避免,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不受侵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公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简称《意见》)对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此前,对于高空抛物没有人身伤亡的,一般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意见》出台后,明确了高空抛物没有造**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只要危及公共安全,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也提醒各位市民,高空抛物无小事,维护公共安全是每个人都应当尽到的法定责任。 来源:华商网

两周内三辆车受损 去年就曾发生同类型案例 张女士居住在庆阳观邸多年,上周二她惯例将车开到单位楼下洗车店清洗,不一会就接到洗车店老板打来电话,称车辆上一些污迹无法去除。张女士很疑惑,等到车前才发现自己车辆车顶和后挡风玻璃上好多白色凝状物,这些污迹用抹布擦、用水冲根本清洗不掉。 因为大部分污迹都在车顶,回忆起小区内之前频繁发生的高空抛物现象,张女士迅速将此事发在业主群内。随后立即就得到回应,原来还有两位业主车辆同样遇到这种情况。刘女士上周将车停在小区一单元电梯东侧下方,被泼洒了不明的粘稠液体,由于是冬季气温较低,液体迅速冻住粘连在车身上,想要处理只能去洗车店抛光打磨,另外一位业主情况也是如此。 车辆受损的张女士介绍说:“我们小区发生这种情况不是一次两次了,去年我的车就遭遇*手,后车窗被高空抛下来的物品砸碎,抛物的人到现在也一直没找到。”昨日,还有人在业主群内反映一个牛奶箱被从高处扔下,所幸并没有砸到人,有业主称:“这样下去,大家以后各家买个钢盔出门吧。” 此次车辆受损的业主曾经到物业沟通,希望小区物业能够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张女士称:“我们每个月都按时缴纳停车费,不能说物业收完费之后不履行相应责任,况且高空抛物的问题还一直还没有解决。” 来源:华商网

华商网讯 (记者钟梦哲)今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中,正式将高空抛物入刑,但由于高空抛物难监测、难取证等原因,不少小区发生高空抛物依然难将“黑手”绳之以法。 西安庆阳观邸小区近期发生多起高空抛物**,致使小区业主车辆受损,并且由于并未安装高空监测摄像头,均未能查到抛物责任人。车辆受损的业主认为已经给物业缴纳停车费,物业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但物业拒绝赔偿。 来源:华商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文章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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